中國證券報今 (18) 日報導,中國國務院辦公室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五類境外投資將受到限制,包含房產、酒店、娛樂等境外投資,認為資金重點應擺在有利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周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
據報導,該《指導意見》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包括:
一、是赴與中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中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定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二、是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三、是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四、是使用不符合投資目的國技術標準要求的落後生產設備開展境外投資;
五、是不符合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境外投資。
禁止開展的境外投資包括:
一、涉及未經國家批准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的境外投資;
二、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的境外投資;
三、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
四、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境外投資;
五、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的境外投資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 「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進一步引導和規範企業境外投資方向,促進企業合理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資風險,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實現與投資目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