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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與商總昨 (19) 日公布一例一休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受訪企業對於政府一例一休新法多有所不滿,聚焦在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延長工時上修從每月 46 小時提升到 60 至 66 小時、放寬七休一行業規定、放寬變形工時等。
工總商總問卷調查中顯示,有 72.8% 企業每年會增加 3% 以上人事成本,有 67.4% 的企業表示,在遵守「工作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規定後,會造成在排班上的困擾。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有 67.8% 的企業表示「無法接受」,因此企業對於一休一修新法並提出相關的建議配套措施,分別為以下 6 項:
(1)、取消休息日加班 4 小時以內者,以 4 小時計等規定,占 21.8% 最多;
(2)、休息日加班費支付標準應與休假日相同 (加倍即可),占 18.7%;
(3)、休息日加班工時,不須計算於每月延長工時中,占 15.9%;
(4)、現行每月延長工時總時數 46 小時應再提高,占 15.7%;
(5)「七休一行業規定應更放寬占 14.3%」;
(6)「修法放寬勞基法二週、四週及八週變形工時之規範及適用業別 13.7%」。
另雖現行加班總工時為每月 46 小時,但受調企業一般希望每月加班總工時為 60 小時至 66 小時,亦即比現行規定再加 14 至 20 小時,方足以因應急單及旺季之訂單需求。
也有製造業認為,可用季總量 (或 4 個月;或半年) 管控方式因應急單、旺季及歲修,例如每季加班總工時只要不超過 150 小時 (50 小時 / 月 ×3 個月),且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為 60 小時;如此將可提高工作安排的彈性,也可兼顧勞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