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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dreamstime

如果追求投資獲利可以視為一種美學思考,李太該是我看過最極致的人了。

就像她最愛掛在嘴上的那句「發揮最大產能」,對她來說,所有的投資都像是擰抹布,能賺多少是多少,能榨多乾就榨多乾。

說到投資房地產,李太也不算生手,當初會買那間房本來是打算轉賣,殊不知忽然來個奢侈稅,一綁就是兩年。本想直接租,住在附近的她知道這個商圈有很多上班族,也有租屋需求,想想這幾年買進賣出也有點乏了,不如當當房東試試看。

為了呼應她的最佳效益哲學,稍微盤算了一下,就把原來的三房兩廳改成五間套房,她的套房雖沒砸大錢整理,但剛剛隔好沒人住過,有一個新鮮的氣息,來看屋的準租客都會一見鍾情,所以五間套房也沒有空租太久,一下子就全都租掉了。以區域行情來看,租個一萬八到兩萬不成問題,這樣五間就有快十萬,怎麼算都比一整間租個三到四萬厲害。

「反正東西都用便宜的,看起來漂亮就好。」李太有點得意的說。

當然,她這樣重新改隔間總會有鄰居不爽,李太也算通達人情世故,逢年過節上下樓層和對面鄰居總會記得打點一下,就少了些小話,加上這間華廈住戶彼此間頗疏離,沒聽說哪個鄰居特別見義勇為,打去檢舉她,讓她當了幾年快活包租婆,倒也相安無事。

可偏偏天有不測風雲,李太本以為隔間套房最大的問題來自於鄰居,殊不知最後替她帶來無窮困擾的,是房客。

話說李太這五間套房,都恰恰租給女孩子,這五個女生看起來都蠻正派,繳租也不成問題,後來其中一個人因為結婚退租,找到的新房客才是惡夢的開始。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她看起來也就是個文文靜靜,又秀秀氣氣的女生,哪裡知道後面有那麼多事情。」李太回憶起那些細節,還是覺得這一定是場劫數。

這個看起來文靜的女生,姑且叫她A女吧,後來成為李太最大的麻煩。

A女剛搬來前半年和其他四戶相安無事,時間一長,不知道是性格大變還是本性顯露,常常在晚上發出怪聲,或是房間裡傳出燒東西的氣味,偶爾幾次其他房客還可以忍受,次數一多自然就鬧到房東這來。

「房東太太,那個新來的你也稍微跟她講一下,晚上要不是出怪聲,要不就是在室內燒東西,她這樣很危險啊。」其他房客是這樣跟李太講的。

為了這事情,李太也出面跟A女講了幾次,每次A女都說好,沉寂幾天又故態復萌,弄得大家都不開心。幾次下來,李太也打定主意,等租約一走完,就直接請她走人,免得影響其他房客。

就在租約快到前,李太編個理由告訴A女,因為姪女要從南部來台北讀書,她要留一間房給她,因為A女這間最快到期,就順勢不續約,希望A女趁早找屋。房東這樣講,房客也沒啥好說,或許因為要搬走,那幾天房間裡也沒有聲響,所有人都如釋重負。

沒想到,平靜只是一時,A女居然穿著紅衣在房裡上吊,被發現的時候已經連味道都傳出來了。

後來根據員警的說法,A女因為被男友一再劈腿,那陣子燒東西的味道就是她在燒和男友照片和往來信件,沒什麼朋友的A女也是個悶葫蘆,某天夜裡一時想不開就做了傻事。

這房子,當然成了凶宅。

或許有人會問,凶宅的定義是什麼?

其實目前並沒有法律的定義,只能根據內政部對「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其中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解釋,所謂凶宅是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在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之事實,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例如跳樓),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例如,被刀砍殺但送到醫院才死亡)。

這事情發生後,旁邊四戶也不敢繼續再住,李太也不好扣人押金,不到幾天,快樂包租婆就成為過去式。

有人建議李太應該去跟A女的家人求償,雖然目前對於房客在房屋內自殺造成凶宅,並不認為不用賠償。但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認知不同,加上個案狀況迥異,認定故意或過失可能會有模糊地帶,最要緊的是,很多繼承人根本沒錢,就算真要賠,拿得到錢的也沒幾個。

投資場上最大的失血,往往來自預期不到的風險。


作者簡介_徐佳馨

徐佳馨,現職為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畢業於世新大學廣電系、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學傳播卻因緣際會進入房產業,多年來在海納百川的房地產業裡看市場也看人生,擅長以淺顯方式解釋法規、政策與市場趨勢,除採訪與廣播、電視節目外,專欄散見聯合新聞網、YAHOO奇摩房地產、東網台灣、NOWNEWS、商周財富網等媒體,著有《房市專家教你買一間會賺錢的房子》、《30堂千萬房產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