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保險e聊站
「就業保險」在民國92年開辦,主要目的在於提供勞工遇到非自願性失業時,給予失業給付,以安定失業時的生活,並協助再就業。
大部分的勞工,其實都同時具備勞保及就保資格,目前(105年)每月所繳勞保費,是依投保薪資的9%來計算,其中8%是勞保,1%則是就業保險。因此,瞭解「就業保險」的給付內容,是你我都該知道的權益!
承保對象
適用資格
1.滿15歲到65歲之間,符合以下身分的受僱勞工,由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就保為被保人。
2.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3.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不符之條件
有以下之情形者,不得參加就保。
1.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2.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保險養老給付者。
3.受僱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的僱主或機構者。
注意事項
依規定(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1月18日勞保1字第0950002559號令規定),若公務人員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9 條規定被資遣,且領取公保養老給付者,之後再就業,是可以參加就業保險的。
另外,參加職業工會的勞工朋友,因不存在僱傭關係,所以不得由職業工會加入就業保險唷!但如果是無一定雇主而加入職業工會的勞工,若其於受僱期間符合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的規定,則可由「雇主」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就業保險的給付補助,共有五大項,符合以下狀況的人,要記得去申領唷!
失業給付
請領資格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
1.非自願性離職。
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給付標準
從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第15天起算,每月給予失業給付。
給付計算
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保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以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43,900元為例,每月給付金額為:43,900元 x 60% = 26,340元。
加給給付
請領期間,有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可按每月給付金額,申請10%加給給付,最多兩名20%。其受扶養眷屬,是指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受被保人扶養。
以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43,900元為例,申請人有未成年子女一名,每月給付金額為:43,900元 x (60% + 10%) = 30,730元。
給付期限
最長發給6個月,其餘依特殊狀況延長給付期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若中途再參加就保,而又非自願離職者,應合併原已領取的失業給付月數,以及提早就業補助津貼,領取剩下的給付期間。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則給付期間以原給付期間之二分之一為限。
請領手續
先檢附所需文件,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登記,並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
在14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於翌日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保險人核發失業給付。繼續請領失業者給付者,每個月,應親自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失業再認定。
請領期限
於98/5就保法修法前已離職退保者,應於施行後5年內辦理求職登記;98/5修法後離職退保者,應於退保2年內,辦理求職登記。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請領資格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且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者。
請領資格注意
符合非自願離職規定並請領失業給付者,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再受僱於原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不得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給付標準
按被保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的50%,一次發給。
給付計算
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以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43,900元為例,申請失業給付6個月,於3個月後找到工作,在新公司參加就保滿三個月後,即可請領,其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為:43,900元 x 60% x 3個月(第4~6個月)x 50% = 39,510元。
請領手續
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本人存摺影本等,直接或郵寄給勞保局申請即可。
請領期限
請求權應自「再就業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之翌日起算2年內。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請領資格
非自願離職者,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且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
給付標準
自受訓日起計算,於受訓期間每月申領津貼。
給付計算
按原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等同失業給付計算公式)
加給給付
請領期間,有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可按每月給付金額,申請10%加給給付,最多兩名20%。其受扶養眷屬,是指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受被保人扶養。(等同失業給付計算公式)
給付期限
最長發給6個月。
請領手續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開訓當日由職業訓練單位,線上申報,並通知勞保局核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請領期限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請求權,為受訓之日起2年內。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請領資格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且子女滿3歲前,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給付標準
按月給付。
給付計算
按被保人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給發6個月,若同時撫育子女兩人以上,以發給一人為限。
注意事項
若父母皆為被保人,可分別請領,但期間不能重複,因此每一子女若由父母分別提出申請,合計可請領1年。
請領手續
檢附所需文件,郵寄勞保局申請。
請領期限
建議於育嬰假開始後再申請,提前超過1個月寄出申請,可能會被退件。
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
補助對象
1.非自願性離職之被保險人。
2.被保人離職退保時,隨同被保人參加健保之眷屬,受補助期間為健保法第2條規定之眷屬或第6類規定之被保人身分。
3.不包括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辦理追溯加保之眷屬。
補助標準
受補助期間,按月全額補助參加健保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但依健保法所定之補充保險費,不予補助。
補助期限
以被保人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末日之當月分,為健保補助月分,最長各為6個月,但被保人離職退保時,年滿45歲或身心障礙者,失業給付最長發給9個月時,健保費亦可最長補助9個月。
透過就業保險的五大給付事項,可以發現,除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外,其餘是,提供當勞工非自願性失業時,給予相關的補助及給付,因此,假若是非自願性離職時,記得向公司索取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835小編提醒,遇到這些情形,記得要去申請,不要浪費自己的權益,若有不清楚,建議直接到勞保局,或是電洽諮詢唷。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失業勞工朋友們,讓「就業保險」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