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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某日半夜十二點,我家隔壁鄰居傳來男女吵架的聲音。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這對夫妻半夜吵架了,但顯然這次吵得特別激烈,最後還聽到女方尖叫,男方大喊救命。聽到救命當下5秒內,我決定要多管閒事,衝出家門按了他家的門鈴。
吵架聲停止了,但沒有人出來開門,我猜雙方已經冷靜了下來。隔天在電梯碰到這位男主人,他感謝我按了電鈴,因為當時妻子已經氣急敗壞拿剪刀出來可能自戕,很怕釀成悲劇。
雖然這對夫妻後來還是常吵架,但有時候男主人開門出來梯廳透氣時,原本大聲嚷嚷的聲音會突然安靜,因為他們知道鄰居正在注意他們家。到了年底,總算這對驚世夫妻搬走了,我們的生活也恢復了平靜。但我一直慶幸那天我有出手管閒事,按電鈴關心,免得我們這棟住宅大樓不小心變成凶宅。
但關於多管閒事這件事,實務上普遍常見「是否防衛過當」的風險。
過去曾出現路人發現男女吵架,英雄救美被男方找流氓毆打,路人因為武功高強反而誤殺流氓。還有小偷闖入民宅,屋主為了保護孕妻,失手打死竊賊的事件。以鄭捷在捷運上隨機持刀殺人的情形,也有網友討論若當下將他擊斃才能避免更多悲劇,是否犯了「防衛過當罪」?
在網路上曾有一題刑法考題:某甲在捷運上看到一男子撫摸女子臀部,女子表情不悅但似不敢聲張,甲以為女子遭到侵犯伸手扭傷該男子的手,結果才發現是情侶吵架男子想以撫摸安慰。請問某甲犯了什麼罪?
(A)屬正當防衛,不罰。
(B)防衛過當,得減輕處罰。
(C)屬於誤想防衛,成立過失傷害罪。
(D)多管閒事,成立傷害罪。
正確答案是(C)。嗯,多管閒事就有犯罪風險,但如果真的女方被侵犯怎麼辦?我不是法律人,但我其實是希望法律與社會正義是支持大家多管閒事,守望相助的。
最近內湖4歲女童遭隨機殺人枉死事件,這兩天整個FB都被廢死之爭洗版,我認同大家是想用嚴刑峻法嚇阻犯罪,但對於瘋子跟吸毒犯,法律的恫嚇效果似乎已經無法用理性來看待。我只是在想,賣菜刀給兇嫌的商場店員,看到兇嫌恍惚的模樣,也許是可以警覺拒絕賣給他。當兇嫌手持菜刀在街上亂晃的時候,附近大樓受過訓練的保全人員、退伍弟兄,可以警覺這人的異樣上前盤問。也許這樣的多管閒事,可以救回一個無辜的生命。也許這樣的多管閒事,4歲女童可以快樂平安地跟著媽媽回家。
從一個想要推動與建構美好居住環境的地產專家觀點,我支持大家應該勇敢跳出我們的冷漠。商周曾以「幸福角落指數」精選全台灣30個優質的生活圈,而商周幸福角落指數裏,也有「治安指數」與「好鄰居指數」。治安指數除了分析住家是否有暗巷死角外,若有成立自助巡邏隊便是加分。好鄰居指數則是觀察當地鄰里是否感情融洽,是否常有互動並且守望相助。
我們期待能建構更多更安全的居住環境幸福角落,所以我們需要更多願意「多管閒事」的市民。還有,保障大家多管閒事後,還能受到情理法支持的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