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意外險」的理賠糾紛層出不窮,大部分爭議來自保戶與保險公司的認定不同, 而認定的最主要依據就是醫生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

下面分享4個「診斷證明書」要注意的重點,幫助你避免診斷書用詞模糊所造成的糾紛,更順利拿到理賠金!

重點1:最好不要寫「OO病」或「OO症」,保險公司會認定是「疾病」而非「意外」而不理賠!

意外事故的定義是什麼呢?它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外來、且突發性、且非由疾病原因所引致。所以如果診斷書上只有寫「OO病」或「OO症」,保險公司會認定是「疾病」而非是「意外」而拒絕賠款。

另外, 醫生對於病名的描述的精準度,也可能影響理賠的結果。譬如:為了閃躲疾行的機車, 跌倒而扭傷腳踝, 如果診斷書上寫的是「扭傷」,就不能獲得理賠。因為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 扭傷屬於自己所造成,而非外在因素,不符合意外醫療險「突發及外來」的理賠條件。但是如果診斷書上寫的是「挫扭傷」, 就能符合意外醫療的理賠條件囉!(差一個字差很大!小心新台幣跟你說掰掰)

重點2:先意外還是先疾病?診斷書一定要寫清楚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很重要。是因為「跌倒、 頭部撞傷後引起腦出血」,還是因為「腦中風出血後跌倒在地」,兩者理賠與否差很大!後述的情形, 是因為高血壓腦中風而導致的,認定上這就屬於「疾病」,而非「意外」, 所以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不會理賠。

要提醒的是,保戶在醫療過程中,最好能充分、詳細地告知醫師,自己的相關病史以及意外發生時的情況。當然,您是可以讓醫師知道,自己有買保險,只是最後的診斷,還是要由醫師來定奪,保戶一定要尊重專業,千萬不要「指導」醫師下診斷證明 。

重點3:如果有開刀、動手術,醫囑上最好寫出「手術」字樣。

由於現在醫學發達,有些手術可以內視鏡的方式進行。但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開腸剖肚、要流血才算手術,就可能會有拒賠的情形。所以如果確實有手術的醫療行為,一定要請醫生在醫囑上詳述手術情形,並加註「手術」字樣,這樣保險公司就比較不容易刁難意外手術理賠。

重點4:住院天數盡量寫明「入院日及出院日」, 不要只寫「住X天」, 這樣就會少了出院日那天的理賠金。

對於日額型的住院理賠,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診斷書上醫生所撰寫的天數來給付。如果是住院兩天,第三天出院, 醫生診斷書上寫住院兩天,就是兩天的日額,這樣就會少了出院當天的理賠金。如果標註為12月7日住院至12月9日,保險公司才會理賠三天日額。

最後,小編要提醒大家,能夠爭取的權益千萬別放棄!但是, 如果沒有的情形,也不要為了申請保險理賠而刁難醫生,醫生如果開立「不實診斷書」,是會被吊銷執照和判刑的!

延伸閱讀:把握3原則開立「醫生診斷證明」,申請醫療險理賠更有幫助

本文獲「MY83保險網」授權轉載,原文在此


作者簡介_MY83保險網

我們不是保險業務員、也和任何保險公司無關。我們從保戶的立場成立保險資訊平台,希望幫助消費者保險買對不買貴,也讓專業的業務員有機會服務更多消費者!

網站:http://my83.com.tw/
Facebook 粉絲專頁:小資族聰明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