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在臉書粉絲頁上,有朋友留言:「跟同一個房東租房子已經三年多了,有一天房東突然跑來,想請我填一張『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房東說填這張表對租屋者沒有什麼壞處,談到最後,甚至暗示可以降低一些房租,或者將現在提供的電視換新,填這張聲明書真的沒有關係嗎?」

到底什麼是「無租賃關係申明書」?以下是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空白格式

 

這張「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是填寫者向稅捐稽徵單位保證,自己跟家屬的戶籍設在非自己擁有的住宅,跟原有屋主間並「沒有」租賃關係。稅捐機關在收到這張申明書後,就會認定填寫者與這間房屋的擁有者間不存在租賃關係;換句話說,填寫者不應該會有房租支出,房屋擁有者也不應該擁有房租收入。

所以這張申明書應該用在借親朋好友登記戶口搶好學區、無償讓親戚或朋友借住房屋等狀況時,由借住或借登記戶口者填寫,避免屋主被國稅局查到同一房屋下有多戶設籍,進而推測房屋有租賃的事實。

然而,如果明明房客與屋主間就是租賃關係,房客卻填寫這張申明書,在法律上就有「偽造文書」的問題,這將牽涉到刑事犯罪的問題,所以千萬別貪小便宜,答應幫房東填寫這張「無租賃關係申明書」,不然房客可能面臨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教唆或幫助(房東)逃漏稅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為什麼房東會想要房客填寫這張「無租賃關係申明書」?當然是為了逃稅阿!房屋稅與地價稅自用與非自用稅率相差數以倍計;更別提若房東想要賣房子時,土地增值稅自用與非自用可能差到4倍以上。千萬別讓房東吃香喝辣,自己卻可能有違法風險!反過來說,如果自己借朋友的戶籍來申請學籍時,也請主動填寫這張申明書,別讓自己的朋友被國稅局誤會逃漏稅唷。

延伸閱讀:「學區好,朋友想將小孩戶口遷到我家?」別以為沒差,你可能要多繳5倍的稅  


作者簡介_dolin66

民國66年出生,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畢業迄今均從事房屋建築管理工作,曾完整參與上億元之集合住宅興建作業;更於房價高檔盤旋時賣屋,獲利達數倍以上,是一個從蓋房、買房、賣房到租房皆有完整經歷的房地產工作者。同時也是個賺取被動收入的投資者,著有「房市泡沫來了!我該逃命,還是逢低搶進?」及「預售屋全攻略」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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