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旺季,集保結算所提醒,如遇業者或非徵求人違規收取股東會委託書、給付金錢價購委託書等,民眾可檢附具體事證向集保結算檢舉。
集保結算所透過新聞稿說明,違規收取股東會委託書,或給付金錢價購委託書,查證屬實且經金管會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處以罰鍰確定後,最高頒予檢舉人獎金新台幣20萬元。
集保指出,為保障股東權益並防範股東會爭議,委託書徵求業者及徵求人應遵守相關規定,金管會業責成集保結算所針對委託書徵求事務進行查核。
集保結算所稽核室經理陳子碇表示,近年來集保結算所在強化徵求事務從業人員教育訓練,以及加強法規宣導等面向多管齊下,市場上委託書徵求業務已顯著改善,違規情況逐年減少。如有媒體關注的經營權爭議案件,或疑涉違法徵求情事等檢舉案件,集保結算所將依據檢舉的具體事證,秉持中立客觀態度積極查證。
陳子碇強調,集保結算所過去接獲部分檢舉案例,因檢舉人未能提供交付金錢或委託書過程的具體事證,經常欠缺有力證據,集保結算所無法有效查證是否違規。
陳子碇建議,如有發現違法價購委託書案件,可一併提出可證明交付金錢或委託書過程的人、事、時、地、物的錄音、錄影或其他具體事證,向集保結算所檢舉,保障股東權益,並導正市場秩序。
小檔案_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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