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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權交易將啟動,專家:應善用優勢並提高影響力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台灣碳權交易所將在22日啟動首批國外碳權交易,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表示,企業除了先自行減碳,剩餘排放量運用碳權抵換,能縮短淨零碳排目標,籲善用國際高品質自願性市場碳權。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上週於杜拜閉幕,李堅明今天出席工商協進會主辦講座,以「COP28氣候變遷大會觀察與啟示」為題演講,解析各國淨零策略,同時也分享親身參與COP28的觀察心得。

李堅明表示,全球碳排仍以化石燃料為最大宗,邁向淨零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拋除對化石燃料的仰賴,因此今年COP28除呼籲加速能源轉型進度,也指出提升能源效率的重要性,因效率越高,便能降低燃料使用。

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李堅明表示,太陽光電、風力發電以及電動車將是能源部門淨零的3大支柱,預估在2030年須達80億噸減碳量,透過太陽光電可貢獻30億噸減碳量、風力20億噸、電動車則為10億噸,隨著新能源成本大幅下降,發展更具競爭力。

國際合作方面,李堅明表示,日本早於2013年啟動「共同減量機制」(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JCM),累計已與27個國家合作,推動223個計畫。運行機制為日本政府補貼企業與國際夥伴合作,執行減碳專案,日本便可依照貢獻程度,轉換為國內碳權,同時促成日本2030年減排46%的國家目標。

李堅明強調,全球淨零無法遺漏任何一個國家,若只有歐盟、美國或台灣執行淨零工作,並無法全面改善氣候變遷挑戰,須打破「自己的碳自己減」思維,減碳不能獨善其身,應跨國合作。以日本為例,透過國際碳權計畫,不僅可以做生意,同時促進減碳效益,值得台灣借鏡學習。

談及碳權交易,李堅明表示,國際自願性碳市場倡議提出自願性碳權抵換標準,也就是碳權使用的完整性,須遵循4項作為,其中包括企業須揭露公司碳盤查目標,換言之,公司須擬定減碳目標,並規劃取得碳權。

李堅明指出,碳權交易為世界潮流,因單靠自身力量減碳無法達成淨零目標,企業除了先自行減碳,剩餘排放量運用碳權抵換,能縮短淨零碳排目標,加上台灣以製造業出口為導向,應善用國際高品質自願性市場碳權,不僅能提高企業減碳意願,同時在減碳議題上發揮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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