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區管理費便宜不一定真的省錢!有社區透過公共車位出租,以租金收入補貼住戶管理費,創造管理費每坪20元的低價優勢。但背後涉及車位產權、公設比及出租率等問題,一旦租金收益減少,住戶恐須承擔更高管理費。
隨著時代的變化,公寓大廈的管理愈來愈奢華,除了24小時的警衛,還有社區吧檯的香醇咖啡、健身房、閱讀室、兒童遊戲室…,其實都是高額管理費堆疊起來的成果。
個案中的社區,鄰近捷運站,該社區以區域內的大樓以低管理費聞名,每坪只收20元,相較鄰近的老社區動輒每坪50元~60元,新社區每坪近80元~100元的管理費。到底當初建商施了什麼魔法,讓這個社區能以低管理費自傲!讓我們追根究底從建物第一次登記談起。
該社區約有300戶,屋齡近30年,平面車位約200個,其中100個平面車位,屬於約定專用的私人車位,當初由建商出賣給承購戶,爾後承購戶可以再出售給社區內的所有權人;另外100個平面車位則登記為社區的共同使用部分,該車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委託由管委會統一出租給社區所有權人使用。於是,社區內就有所有權的車位和租賃使用權的車位,兩種不同的權利。
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
這100個出租車位,如果以每個月租金3,000元計算,就可以幫社區產生近30萬元的租金收益,回饋給這300戶住戶做為管理費,等於每戶每個月有近1,000元的管理費補助,這就是多年來社區每坪管理費只要繳納20元的大秘寶,讓隔壁社區好不羨慕。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豬不會幫你買單。
早期建商登記,若以每個平面車位12坪為例,100個平面車位約需要1,200坪公設分攤;假設社區300戶面積登記一樣,每戶要分攤4坪公設,所以該社區的共設比例約30%,比鄰近同年代社區的20%公設比大許多。建商車位的登記方式大約有3種,一種就是類似該社區的情況,一部分法定車位編為公設,一部分約定專用,登記為獨立產權的車位。另外一種是全部當公設使用,出租給社區所有人,如果車位不夠,就以抽籤方式承租車位,所有租賃所得歸社區充當管理費用。最後一種則是全部約定專用,直接出售給承購戶,由承購戶自性收益處分,當然就沒有租賃所得歸社區管理費的問題。相對的,該社區管理費最高。
追根究底的結果,該社區的管理費如此便宜,並沒有任何過人之處,只是買家必須多支付100個車位的公基金,再由社區沒有買車位的所有權人來承租車位,將租金反饋給社區全體所有人,達到降低管理費的效果。如果以一戶30坪為例每坪50元,每戶每月管理費為1,500元。該社區每坪20元,每戶每月管理費為600元,加上1,000元的社區車位租金收益,共計1,600元,其實兩個社區的管理費不相上下。
到底那一種方式對於全體所有人有利呢?答案可能會令人失望,因為建物第一次登記的方式是建商說的算,而不是承購戶說的算!試想如果社區的100個車位都沒有人要承租,或是承租率極低,屆時,所有權人們是否賠了夫人又折兵?租金收益如果很少,或是近於0元,管理費自然水漲船高,空車位的管理也會影響自有車位的價格,屆時,建商早已經退場,社區管理後果由全體所有權人自負,才是更大麻煩。
近年來的建物第一次登記,建商車位多以約定專用方式,同時配合車位編號登記,較少看見以全部公設或是部分公設的方式登記,所以,管理費的繳納,是真便宜還是假便宜?應該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才是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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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