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想運用每年244萬贈與稅移轉房子給子女?小心繳高額土地增值稅!

圖片來源:Adobe Firefly
摘要

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常讓父母誤以為分年贈與房地產可節稅,實際卻忽略土地增值稅、契稅與未來房地合一稅風險。

每年贈與稅的免稅額為244萬元,所以每年年底的12月份就有許多父母親想利用這筆免稅額,將房地產移轉登記給兒女,如果再加上新年度的跨年1月份244萬元免稅額,瞬間就有488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可以利用。如果是父母親一起運用,就有488萬元×2=976萬元的免稅額可以扣除。但是,殊不知,房地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即使贈與稅免稅,其實,最大的負擔是土地增值稅。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有連動關係,許多的父母親會利用生前贈與來降低遺產總額,小心,移轉房地產可能會適得其反。

依照土地稅法第5條規定: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無償移轉者為取得所有權之人,所以贈與土地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納土地增值稅。

我們常常遇到父母親,將自己的房屋按照市價預估後,要求我們協助辦理分年贈與給子女,以市價1,000萬元為例,1,000萬元÷244萬元/年=4.09年;也就是分5年就可以贈與完成,其實犯了3個錯誤。

首先,贈與房屋是以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計價,並非市價計算。依照目前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的比例,因為各區段有所不同,大約只有市價2成~3成,也就是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房屋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可能只有300萬元左右,所以如果要免贈與稅,可能只要利用跨年贈與(488萬元),就可以一次登記完成。

土地增值稅才是最大麻煩

其次,土地增值稅是個大麻煩,自用住宅稅率10%;一般稅率20%、30%、40%,贈與案件並非買賣案件,只能適用一般稅率,無法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土地增值稅,所以,這將是一筆很大的負擔。另外,贈與契稅和買賣契稅一樣都是契價6%計算,並非免稅。

最後,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是贈與時的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以上述的案件為例,市價1,000萬元的房屋,以300萬元(公告現值)贈與給子女,未來子女再出售時,假設以相同價格1,000萬元出售,將會無形中產生700萬元的獲利,依照持有期間不同,出售時再乘上15%、20%、30%、45%的稅率,必須繳納105萬~315萬元不等的房地合一稅,讓人咋舌。即使連續自用住滿6年沒有出租營業,主張400萬元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仍需要繳納近3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即700萬元-400萬元=300元×10%),也是一筆高額的負擔。

為此,提醒父母親們,可以參考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房屋在契稅條例也不用課徵房屋契稅一舉兩得。如果擔心未來落入遺產,子女們發生爭議,可以配合生前信託或是遺囑,讓遺產得到妥適的分配,子女們就免受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的困擾。

延伸閱讀
共同繼承的土地要處分,只能賤賣?一個案看解套方法
「生前贈與」不一定節稅!一故事看:贈與踩煞車,竟省下近200萬稅金

小檔案_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前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

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為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