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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出版社提供

他們夫妻只有這個孩子,因為先生有點年紀,擔心往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所以早在孩子年紀還小的時候,就陸續把先生的不動產,依照每年免稅額的規定,贈與給孩子。目前為止,孩子已經完整地擁有了1間先生贈與的不動產。加上這幾年,先生陸續匯給孩子的現金,以每年220萬元的額度計算,已經也有上千萬元。

孩子從小到大,一直都很上進,大學畢業以後,也順利地進入一家公司上班。幾年後,兒子認識了媳婦,在交往之初,兒子就把媳婦帶回家與他們一起吃飯。這個女孩落落大方,不僅跟他們夫妻有說有笑,還會為兒子挾菜,飯後更是主動幫忙要洗碗。雖然最後她並沒有讓這個女孩幫忙,但這個貼心的舉動,讓她覺得這個女孩應該是有禮貌、懂事的。

就在去年,他們決定要去日本玩,女孩主動邀請他們一起去,而且願意幫忙出她的旅費,先生的旅費則是由兒子負擔,她簡直覺得這個女孩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能夠主動想到兒子的父母,真是理想的媳婦。因此,她向兒子開了口,要求他們盡快辦理婚事,兒子也滿口答應,這件婚事應該就這麼定了。

然而,當她要求要去女方家提親的時候,兒子才吞吞吐吐地說,女孩的爸爸早就過世了,而媽媽好賭,經常向女孩借錢,女孩不想讓媽媽知道要結婚的事情。她一聽就覺得婚事得暫緩,看來這個女孩,並不是想像中這麼單純。日後,會不會因為她家的財務狀況,影響到兒子?如果真的要結婚,看來只有要求他們在結婚後,採行分別財產制,才能解決問題。

她問了兒子,兒子只要求她別管他們之間的事情。而隨著婚禮的時間逼近,她愈發焦躁不安,她心裡想,難怪先前表現得這麼好,就是對她兒子有所圖,想要藉由結婚,解決她的財務問題。為了兒子,她得親自跟這個女人談談。於是,她打了電話給準媳婦,希望可以跟她約時間見面。想不到,這個女人竟然在電話裡直接拒絕她,說這件事情是自己跟先生的事情,她不會拿先生的一毛錢去還她媽的債,請婆婆不要管這件事。

如果真的心裡沒鬼,為什麼不願意簽署分別財產制?明明就是為了要她兒子的財產,所以才會拒絕這件事。原本她以為這個女孩子很單純、很有禮貌,現在完全都破滅了。她一定要阻止這門婚事,不能讓兒子的財產,在他們離婚的時候,分給這個女人一半,絕對不行!這可是留給兒子的血汗錢!

開口要求子女簽分別財產制前要思考的事

在遺產規畫裡,為了避免遺產稅,很多長輩會傾向把財產提早過戶給孩子。原本這樣的設計,只要符合稅法規範,也不是什麼問題。可是,隨著孩子長大,論及婚嫁之時,就會有長輩擔心,未來如果他們結婚,會不會影響自己孩子的財產,必須分給對方,這樣豈不是浪費了先前的用心?其實,關於這個問題,一點也不需要擔心,原因在於民法已經有完整的保障。

根據民法規定,夫妻兩人在離婚時,確實要分配剩餘財產。所謂的剩餘財產,就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間,兩人所累積的財產,多的人要給少的人差額半數。然而,一方透過贈與、繼承、損害賠償等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的財產,完全不能納入計算。從這個規定來看,不論是孩子婚前或婚後,贈與給孩子的財產,其實孩子的配偶都無權透過剩餘財產分配取得。因此,如果擔心孩子因為長輩贈與而所獲得的財產,被配偶分走,恐怕是多慮了。

那麼,如果這個孩子的賺錢能力很強,他們夫妻不採取分別財產制,豈不是對自己孩子不利嗎?有利或不利,這種事情其實不是我們當父母的人可以判斷的,因為夫妻生活,是他們自己在過。長輩可能是基於愛護自己的孩子的心意,但是一旦開口,對方願意簽署,那是賭氣;不願意簽署,關係就會完全弄僵。因此,如果是擔心孩子的財產會被分走,而要求對方簽署分別財產制,在法律上沒意義,在生活上也會造成很大的困擾,這是長輩在開口前,必須要思考的議題。

況且,簽署了分別財產制,也不代表什麼。畢竟配偶無論如何都還是會有遺產繼承權,一旦自己的孩子先走,配偶就在遺產分配的當然順位。他們如果有孩子,那就會依法由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根本與父母無關。當繼承時,就不區分究竟是不是贈與、繼承、損害賠償、婚前婚後,一律都要納入繼承的範圍內。與其擔心離婚,不如擔心死亡。可是,死亡又不是我們能決定的,繼續思考下去,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就好了?不然只要是配偶,就能夠取得孩子往後的遺產,更別說在婚姻關係中,夫妻之間贈與,免課徵贈與稅,孩子如果想要把繼承、贈與所得的資產,贈與給配偶,贈與人完全無能為力。

既然要把財產過戶給孩子,就要有放手的心理準備。如果不能放手,就該把財產放在自己的手掌心。而不是把財產交給孩子以後,又擔心孩子的財產會被騙走、分走,這樣的想法,不會讓事情更好,而是會讓女婿、媳婦心裡有疙瘩,連帶影響到以後的關係。其實,關於這些財產上的事情,給了就要放手,既然放手,就讓他們自己去處理與協商,預先想像「別人跟孩子結婚,就是要來家裡騙錢的人」,對於家族、孩子,都不會是好事。


書籍簡介_預見熟年的自己:老後自在的生活法律

作者:呂秋遠
出版社:三采
出版日期:2021/09/03

作者簡介_呂秋遠
律師工作面對了大部分人生活中所不想直視的難題或難堪,因此一直把寫作當成出口,不僅療癒自己,也鼓舞了大家。這些人從10歲到70歲不等,當中有許多人透過私訊詢問律師,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啟發。在他強悍的外表下有顆柔軟的心,捨不得看人掉眼淚。他總說:「真正的強悍,是隱藏在溫柔之中的。」《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的出版,引起各界注意,榮登暢銷書作家的行列。2016年發表首部長篇小說《星光》後,也令人再度驚豔於律師的創作能量。2014年《噬罪人》入選文化部《Books From Taiwan》。2017年《星光》入選文化部「年度推薦改編劇本書」

作品:《幸福了,然後呢?:你該知道的家事法律》《最後的審判》《孩子,我聽你說》《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星光》《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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