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喜歡「五月天」,但不喜歡5月!因為這個月份要報稅啦!根據佑佑的認知,多數人在報稅時,都是看稅單上寫說要繳多少、就直接去繳多少。NO、NO、NO!先算一下,搞不好你是節稅小天王。(編按:2021年因台灣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綜所稅、營所稅申報延長到6月30日)

先帶大家認識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
所得稅額=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裡面有幾個數字是固定的,如免稅額,每個人是8萬8,000元;其中也有「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的申報項目,像是特別扣除額,譬如:有薪水,就可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最高20萬元,其他還有財產交易損失、儲蓄投資等共6項,皆可當作特別扣除額。

最讓人搞不清楚的是「一般扣除額」,因為它分為「標準」或「列舉」,申報人可自行選擇,當有選擇,就得比比看哪個比較划算!若採用「標準扣除額」,單身者可扣除12萬元、夫妻可扣除24萬元。所以,只要「列舉>標準」,選用「列舉」的方式報稅一定比較划算!

大家一定很好奇,那麼「列舉」可提出哪些項目?有7大項:
1.捐贈。
2.人身保險費。
3.醫藥及生育費。
4.災害損失。
5.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6.房屋租金支出。
7.競選經費。

對多數人而言,居住成本(如房租、房貸)可說是每個月最大筆的支出之一,所以佑佑來幫大家白話文解釋:第5項「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以及第6項「房屋租金支出」到底在說什麼。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最高30萬元,以1屋為限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是針對「購屋族」的列舉項目。法規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列舉扣除,每個申報戶以1屋為限。

簡單來說,就是稅籍中,不管是自己、配偶或爸爸、媽媽,只要有房貸,就可以針對「利息支出」的部分提出申請,不包含還款本金的部分喔!不過,若不只1間背房貸時,你只能選1間的房貸利息申報,那當然是選「利息支出最多」的那間。

至於扣除數額,得視「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金額,最多可扣除30萬元。譬如,小林在2020年的自用住宅借款利息支出為15萬元,但也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5萬元,那麼他可扣除的利息支出就是10萬元(=15萬元-5萬元)。

申報時,要符合下面條件:
1.房屋需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所申報的受扶養親屬所有。
2.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這個房子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檢附繳息清單正本。

房屋租金支出》每戶以12萬元為限,未遷戶籍也能申報

「房屋租金支出」則是針對「租屋族」的列舉項目。法規規定,每戶以12萬元為限。只要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租屋,且該房屋供自住、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就可列舉房屋租金支出。

申報時,要檢附:
1.租賃契約書。
2.支付租金之付款證明影本。
3.在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的證明,或承租房屋非供營業使用之切結書。也就是說,若你沒有遷入戶籍,仍可藉由提出切結書的方式進行申報。

最後提醒,「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和「房屋租金支出」只能擇一適用,再加上其他的列舉扣除額,然後進一步和「一般扣除額」(即12萬元或24萬元)相比,就能知道用哪種方式申報比較有利囉!

針對租屋族,佑佑在2019年寫過〈單身租屋族報稅房租大於1萬元,這樣報比較省!〉,這部分規定都沒有變動,想進一步了解,也可以參考。

本文獲「Hi~I’m佑佑:)」授權轉載,原文:購屋族、租屋族節稅救荷包這樣做!


作者簡介_林帝佑

7年級後段班,不是草莓族、也絕非靠爸族。目前在《Smart智富》月刊擔任記者,不只因為工作需要,而是本身熱愛理財,所以積極學習任何能賺錢的相關知識。工作5年,還了20萬元的學貸、去了9個國家,還累積150萬元的資產,被同事戲稱「小猶太」,希望能幫助讀者一起賺大錢!出國玩!

著作:《佑佑努力記 3年從零存款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