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中房車的強制險與車體險快到期,收到產險公司寄來的續保資料,要保書上的「建議投保組合」中,看見了一個較少見的項目「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寫著保額5萬元,年繳保費約300元出頭,這是什麼險種,它的保障內容又是什麼?
這項「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主要是當發生汽車事故,造成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失,因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或民事損害責任,被保險人也就是車主,若有出庭需求,通常要委託辯護律師,而這個附加條款的保險金,就是讓被保險人用來支付委託律師產生的費用。
產險公司可在保額內給付律師費
基本上「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會額外有一個保額,當真有聘請律師的行為時,產險公司就會在保額內給付律師費。或許很多人認為,自己不會這麼倒楣,出車禍要鬧到上法院、請律師,但有時事情發生就是無法掌控,若真需要請律師,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通常「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年繳保費只要數百元,若整體保費支出不高,是可以考量投保。
但在投保「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要注意以下幾件事。
一是「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名為附約,顧名思義無法單獨投保,被保險人必須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之後才能投保這個附約;其次是「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給付以律師費用為主,其他像是訴訟中產生的裁判費或其他規費,是不提供保險理賠的。
此外,保單條款也有規定,若被保險人同時涉及肇事遺棄罪,或是被提告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過失致人於死以外的刑事責任,也是保單的不保範圍。
另外,民眾若真要投保,也要睜大眼睛、留意保單的名稱。因為有的產險公司推出的是「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它僅限於刑事責任而發生的律師費用;而「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則是民事、刑事律師費用都有給付,但保費卻略有差距,民事、刑事都有的「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保額5萬元,年繳保費約300元、僅限刑事律師費用的「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保額20萬元年繳保費約400多元,但兩者保障的範圍不一樣,消費者投保前仍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