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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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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芝加哥論壇報》報導,2013 年對潛艇堡業者賽百味 (Subway) 的集體訴訟 (class-action lawsuit) 提及其潛艇堡並未如廣告上宣稱的有一英尺長。

據了解,賽百味公司並非犯法的被告,法院宣布此烏龍是收取近 50 萬美元的律師所造成的。雖然之前賽百味的客戶只要提告都得到了 500 美元的賠償金,但法院認為數量過少,總罰金微量。最後,法院宣判賽百味需付提告人律師 52.5 萬美元罰金。

對此,賽百味也宣稱將會採取行動是今後的潛艇堡保持著一尺以上的長度。賽百味也宣稱,因潛艇堡「加料」時不會有上限,最後呈現給消費者的食物量是等同或超過一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