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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同事在中午吃飯閒聊時提到,之前靠著以租代買的方式,這兩年的確存了不少的錢,然而最近要跟房東續約時,房東開始有意無意暗示想調漲房租,加上又在網路上看到房租上漲的新聞,讓他開始思考,是不是該考慮以買房代替租屋,以免像新聞裡說的那樣,讓房東漲房租來付貸款。
以我個人的觀察,台北地區的房租的確有上漲的跡象,但累積漲幅其實不高,我在台北租屋已經超過5年,每月租金總共調漲2,000元,但就算調漲過的房租,對比要買下一棟走路到台北市捷運站不用3分鐘,以及有電梯沒公設室內實坪32坪的華廈而言,每月租金支出仍然不到購屋貸款的一半,計算式如下:
一、假設可用1,200萬買到上述條件的房子(每坪單價37.5萬),貸款年利率為1.5%,其中1,000萬貸款,分20年本息攤還。
二、計算出來每月房貸支出為新台幣4萬8,255元整,就算已調漲過後的每月租金新台幣2萬4,000元比較,每個月以租代買還可以省下新台幣2萬4,255元整,我相信這對多數受薪家庭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如果不相信個案數據,7月某房地產網站公布了臺灣六大都會區2017年第1季的租售比(定義為在相同時間及同樣地段條件下,每坪購屋單價與每月租金的比值),其中台北市高達511.2個月(亦即42.6年),光是想到銀行20年後就把房貸利息賺飽離場,自己的房子連總價的一半都還沒回本就夠嘔了,還必須達成42.6年都滿租的高難度挑戰,這還不包括這段期間房價下跌造成的損失。
所以統計數據告訴我們,除非能坐時光機回到20~30年前去買房,不然現在的狀況比較像房東倒貼一半的購屋成本出租給房客。
面對租與買間如此巨大的支出差異,除非能找到居住條件相近,且每月房貸支出低於房租支出1.3倍物件,不然以租代買現階段仍是較為經濟實惠的選擇。
此外,房租也不是房東想要拉高就能拉高,房客其實可以利用退租後房東可能面臨的空置期間,或者可能遇到生活習慣不佳、不準時繳交租金的新房客(也可以反過來強調自己很愛惜房子,且都準時交租),甚至爭取簽下長期租約來固定每月租金支出,房客在面對房東想調整租金時,並非毫無議價能力;當然前提是,自己有盡到好房客的義務。
當然,價格不應該是租或買房的唯一考量基準,但選擇後對家庭收支帶來的影響不可謂不巨大,還是要老生常談那句話,如果真的想買房,也請別讓每月的房貸支出,超過家庭每月收入的35%,別讓溫馨的愛窩,成為帶來沈重經濟負擔的惡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