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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朝富人稅開槍?該抓出貧富差距、殺死台股元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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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是政府進行稅制改革的重要一年,行政院長林全定調將增加營所稅、降低綜所稅,等於是對「富人稅」開槍,工商大老為此大為跳腳,但稅制不公一直是民怨之首,政府應該藉由稅改,抓出貧富差距、殺死台股元凶。

當年,營所稅率配合促產條例落日調降至 17%,以及綜所稅率因課徵「回饋稅」而提高至 45%,也就是俗稱的「富人稅」,但是,此兩稅合一的兩稅,最高邊際稅率有明顯差距,使得決定盈餘分配與否的非中立性缺口更為擴大。

而且,在兩稅合一前,本國自然人在股市投資總稅負是 40%,外資是 33.6%,差距僅 6.4 個百分點。

實施富人稅後,本國人最高稅率調到 45%,加上股利抵稅權減半,投資總稅負拉高為 49.675%,外資仍是 33.6%,內外資稅負差距擴大為 16.075 個百分點,再算上衛福部對股利加課 2% 的二代健保費,內資投資總稅負拉高為 51.505%,內外資稅負差距一口氣擴大到 17.905 個百分點。

外資領股利所得只需分離課稅 20%,但內資股利所得要與其他收入合併繳綜所稅,稅率最高 45%。內外資稅率差距大,使得大家紛紛變成「假外資」,或不願領股利,長期持股,台灣資本市場因此變得投機、量能低迷。

殺死台股真正的元兇,或許該說是富人稅。

不但如此,逍遙在租稅法網外的資本利得稅,使得綜所稅裡存在一批「看不見的有錢人」,這些依靠資本利得的大富大貴者,卻可能適用與你我相同的稅率。

舉例來說,一名小上班族,每月工作所得雖然僅有 3 萬元,但若是家裡有點錢,在股市期貨短進短出獲取暴利,在每年綜所稅的申報資料,依法只需申報薪資所得,就能堂而皇之適用最低稅率,造成實質所得失真,也破壞稅制應有的公平原則,更讓以投資為業的真富人,在低稅率中藏身數十年不斷累積驚人的鉅富。

富人財富已經讓一般民眾難以一窺財富的全貌,畢竟這些炒地、炒樓、炒股、炒期貨等資本利得,才是隱藏在冰山底下真正的財富,但包括證券交易等資本利得的輕稅,使得富人的收入,得以因為迴避稅制而完全落入的口袋;反觀普通老百姓的薪資所得,經過稅制的層層篩網,一毛錢都逃不掉。

整體來說,「有所得就應繳稅」是國家租稅最基本的原則,政府長期重課薪資所得而縱放資本利得,不僅導致貧富差距惡化,也造成稅基嚴重流失,最終步上大舉國債的窮途。

如今,林全針對稅改,定調調高營所稅、降低綜所稅,並且將檢討內外資的股利所得課稅,就連林全本身都坦言「提高富人稅率很容易,調降很困難」;不過,有趣的是,過去每次稅改,每一槍總會精準又巧妙地閃過真正的富人,這才是阻礙稅制公平的最大禍源,因此,這次的稅改最後將怎麼改,外界都張大眼睛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