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找不到人求償就該自認倒楣嗎?別擔心,這時候可以申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Q:什麼狀況可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A:當事故發生後遇到以下狀況,請求人無法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時,即可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金。
1.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像是肇事逃逸,查不到是哪一輛汽車。
2.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3.事故汽車是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的被保險汽車。
→像是車子被偷,其贓車發生事故。不過這項認定在尚未確認前,仍可由該輛車的保險公司「暫時」先給付保險金。
4.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的汽車。
→例如農耕車。但需留意,若事故汽車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的汽車(如全是農耕車),則其駕駛人無法申請。
Q:特別補償基金理賠金額有多少?
A:與汽機車強制險金額相同。
Q:要跟誰申請呢?
A:特別補償基金的業務,是委託有強制險的產險公司辦理,所以可以到各產險公司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查詢各產險公司據點
Q:請求人獲得賠償後,其特別補償基金會被追回嗎?
A:當求償人發生以下狀況,即有可能被要求返還。
1.已經從賠償義務人(例如肇事者)獲得賠償,那麼特別補償基金給付時應扣除其金額,若未扣除,則可要求請求人返還。
2.發現受害者體傷或身故,並非因交通事故所致,或為故意、犯罪行為。
3.受害者是屬於單一汽車事故的駕駛人,例如開車自撞電線桿的駕駛人。
本文獲「保險e聊站」授權轉載,原文:車禍肇事逃逸找不到人?還好有特別補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