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決定,自週五 (6 日) 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南韓、日本和泰國的進口苯酚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 10.6% 至 287.2%,徵收期限為 5 年。
中國商務部公告表示,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原產於上述地區的進口苯酚存在傾銷,導致中國國內苯酚產業已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中國商務部進一步指出,本次徵收反傾銷稅,主要是應中國國內苯酚產業之申請,中國商務部已於去年 3 月 26 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上述地區的進口苯酚發起反傾銷調查。
而在上述立案成立後,中國商務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世貿組織 (WTO) 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於今年 5 月 27 日公布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作出上述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