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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不動產的3種方式

活化不動產的3種方式

傳統「有土斯有財」的想法普及,所以很多人到屆齡退休時,名下都有至少一棟以上的不動產,但因為資金都投入在不動產中,所以手上較沒有多餘的現金,因此很多人想要活化不動產,以增加退休後的現金流。目前在退休規劃領域,有「賣房養老+安養信託」、「以房養老」及「留房養老」三種。

「賣房養老+安養信託」或「以房養老」都可能要出售不動產以換得現金流

所謂「賣房養老+安養信託」就是將手上的不動產賣出後換得現金後,再將這筆現金交付信託,再透過信託定期如每月、每年提供現金流,作為退休生活費所需,這樣的目的是將這筆現金加上一道安全鎖,避免老本被他人詐騙或挪為他用。

第二個方式「以房養老+信託」,則是近年不少銀行主推的一種策略,它是一種「逆向抵押貸款」,持有人將名下的不動產,向銀行申請「逆向抵押貸款」,銀行依不動產鑑價的金額及貸款期限,計算出每月給付金額扣掉必須支付給銀行的利息後,餘額撥款給貸款人作為養老金。此作法雖能創造養老金,但可能因鑑價不佳、最終獲得的金額與想像不符合,未來後代子女必須償還貸款,或是賣出房子。

「留房養老」以出租取代出售,但要留意租屋需求與能否創造長期租金

最後一種「留房養老」,則是不動產持有人與包租代管業者簽訂契約,由包租代管業者負責不動產出租關事宜,定期將扣除相關費用後,剩餘的租金收入,支付給持有人,它能創造退休後的現金流,而不動產仍可留給後代繼承,但若是不動產位於租屋需求小的地區,可能會有出租機會低、租金不穩的問題。

但不論是哪一種式都有其適合的對象,但也要留意資金的控制、房地產的傳承等等,在全面考量下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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