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劃

近來民眾對「信託」的概念已日漸成形,藉由監管機關與金融機構的推動,多數民眾已不再覺得信託是遙不可及或陌生的名詞,而是一個你我現在或未來都有機會使用的金融工具,但對民眾來說,將資產交付信託有何優點,又有什麼缺點該注意呢?

信託能「專款專用」,具有財產規劃與傳承的優點

信託的首要優點,就是財務規劃。委託人可按自己的意志,做好個人財產的運用與安排,受託人必須按計畫執行,委託人能夠依自身心意與想要的方式,照顧想照顧的對象也就是受益人,有專款專用的概念。其次是信託並非贈與,財產的所有權仍在委託人的手上,可以避免後代因享受益,而忘了照顧上一代的情況出現。

此外,如果能提前做好信託規劃事宜,信託也有做好資產傳承、稅務規劃的效果,信託的財產也不會成為委託人的遺產。最後,因為信託的財產有其獨立性,所以不會成為委託人的債權人求償的標的,因此若委託人欠債、破產,債權人也無法要求以交付信託的財產來清償,無法強制執行。

信託非「無償取得」,有手續費與資金門檻等注意事項

信託的好處多,但相對來說,也有一些委託人在規劃前就該了解的注意事項。首先是信託規劃通常設有資金門檻,過去很多人認為信託是高資產才有需求,但現在有不少銀行已下修可開辦信託契約的資產額度,但不是完全沒有資金門檻的限制,例如有的銀行還是要求信託資金的門檻30萬元,要規劃前須事先跟銀行確認。

其次是信託有其費用,最基本的就是簽約費,在委託人簽定信託契約時收取,金額在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視各銀行規定。另外若想改變信託契約內容,銀行也會跟委託人收取修約費;在銀行信託執行的期間,會跟委託人收取管理費,大約是每年按信託財產的特定比例,如0.2%~0.6%收取。

最後一點是,雖然委託人仍擁有財產的所有權,但因財產已交付銀行信託管理,委託人無法隨意運用資產,這點很挑戰個人持有財產的觀念與彈性,最好在信託前先評估自身財務狀況與資產配置再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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