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談到老年退休,很多人第一個直覺就是「養兒防老」靠下一代撫養,但近年這個觀念慢慢在改變,不是下一代不想撫養上一代,而是愈來愈多人對退休規劃有自己的想法,不想事事仰賴下一代,或造成他們的負擔或覬覦的對象,所以觀念轉變為「養老防兒」,自己做好退休規劃,才能過著更滋養的老後人生。
年紀大對資金運用判斷力下降,可透過信託來幫忙
因此近年透過金融理財工具、提早進行退休規劃成為各方倡議的觀念,也有不少人以實際行動為老後做準備。但真想安享樂退下半場人生,除了資金的累積,重點也在於如何守住資產。但年紀一大,難免判斷力會下降,因為產生退休金被熟識或不熟識者詐騙、侵占的事情發生,想避免這些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可以透過「信託」來幫忙。
信託並不是有錢人或貴族才可享有的專屬服務,任何人都可以將財產交付信託,讓財產可依自己的意願,用來照顧自己以及家人。信託是財產的所有人(委託人),將財產交由受託人即銀行管理,而銀行會依與委託人訂定的信託契約內容,管理這筆財產,並在符合信託契約上的條件時,支付資金予受益人。這個受益人的身分通常包含委託人自己或其他人,如配偶或子女等。
安養信託加上監察人機制,做好未來守護安享樂退人生
而在眾多的信託種類中,安養信託的更能符合民眾「養老防兒」的需求,因為它主要是將過去的財產交付信託後,用在自己身上,對已進入高齡化、獨居化的台灣社會來說,更適合民眾需求。例如長者怕自己老後失智,失去對金錢的判斷力,因此先將一部分資金進行安養信託,未來若年紀大、身體狀況不佳住進安養院,就支付機構費用直到身故。
當然,若子女孝順也行有餘力,也能將想照顧父母的資金透過安養信託,交付到父母手上,例如子女人在海外,將已準備好的整筆孝養金交付給安養信託,以後每月定期從這筆信託資產中,給付孝養金給父母,避免父母被他人詐騙而老後生活無所依靠。
但不論是哪一種的安養信託,建議都要設立信託監察人,監督受託人是否有依照與委託人的契約內容做執行,且依未來現況做調整,透過安養信託及監察人設定,即便步入高齡也能有所依靠,真正安享樂廷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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