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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老了以後,跟子女分開太遠?提早做這5種適合「三代同堂」的房屋規劃

退休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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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想跟好友住,到底行不行?未來同居新選擇》一文引起回響,網友紛紛留言:「我喜歡這個點子」、「我早就打算要跟好友同住啦」,看到網友的熱烈回應,我心想,看來與好友知己同住,應該是很多人老後期待的居住選擇。

但當我進一步求證,卻有大出意料的結果。根據衛福部所做的「102年老人狀況調查」(過去是由內政部負責調查,後由衛福部接手),65歲以上長者認為,最理想的居住方式是「與子女同住」,年齡層輕一點的55~64歲,首選也是「與子女同住」,而想與親友同住的比例只有1%多。

◆ 老年時的理想居住方式調查

註:含配偶、子女配偶、及孫子女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02年老人狀況調查」

這個結果與「愛長照平台」上,網友對於「與好友同住」的熱烈回應有很大的落差。我不死心,再去找出2002年、2005年、2009年同一份調查報告,結果認為「與子女同住」是理想居住方式的比例,都穩定在6成,而且還有上升趨勢。

我只能如此解讀,「與好友同住」是新趨勢,而且在網路上熱烈回應「與好友同住」的網友,目前年紀應該還不大,等到邁進55歲、甚至是65歲後,如果已有子女,應該有相當比例還是想與子女同住。

近年有一個新興名詞:「賴家王老五」,是指子女長大後,不婚、也不想搬出去,仍然賴在家裡。但是從調查統計來看,「賴兒老父母」的比例其實更高,也就是老後只想賴在兒女身邊。

既然老後最想與兒女同住,在財務面就要有長期規劃,除非原本的房子有多餘空間,可以容納成人後的子女繼續居住,否則就要用兩代、甚至三代同住的角度提早思考。

模式1:雙併打通、預留獨立單位

我娘家是公寓型社區,有一位鄰居長輩在3、40年前購屋時,就買了雙併兩個單位。

興建時請建商不要砌分戶牆,等到兒子長大,成立小家庭時,再恢復成兩個獨立的居住單位。現在這位鄰居是兩代住對門,兩代的隱私與相互照應都能兼顧,我真是佩服這位鄰居的遠見。

模式2、耐心等房市低迷,低接社區物件

但是當年娘家所在的內湖是台北偏郊,這位長輩尚有餘力購置兩個單位,現在房價已攀高檔,只買一個單位都很艱難了,那麼還有沒有其他方法,能夠滿足與子女比鄰而居呢?有的,就是耐心等待。

譬如我現在居住的社區,好多住戶都是近親關係,舉例來說,B戶是A戶的女兒女婿,D戶是C戶的兒子兒媳。這些長輩多是在前一波房市不景氣時,趁低價買進出租,等到子女成家,再由子女接手還房貸。

因此未來想要與子女比鄰而居的話,如果目前居住社區的地段與鄰居素質都算理想的話,當房市低迷時,可以考慮用投資的角度,開始物色好物件。

模式3、在鄰居中找媳婿

跟子女比鄰而居,一定要幫他們打點房子嗎?當然不是,我有一位老同事的婆婆更妙,老人家很早就幫小兒子物色對象,她找的對象不是在同一個社區、就是在社區附近,後來果然讓她心想事成,讓小兒子中意的媳婦,就在一條街外。

娘家、婆家都在附近,我笑說這個小兒子逃不出老媽的手掌心,但是換個角度看,兩代、三代住得近,確實可以相互照應,彼此都有安全感。

模式4、兩代合力換大屋

在住家附近幫子女找對象,也要小倆口情投意合才行,相信很少人會有這位婆婆的毅力,那麼,第四種模式也可以參考。現在房子多是三房二廳,想要塞下兩代、兩個家庭,甚至是三代、兩個家庭,委實太難。

如果子女已經有收入,工作地點不是在外地或外國,也有共住意願,可以考慮賣掉舊屋換大屋,有舊屋屋款當後盾,新屋房貸就能壓低,子女比較扛得起。

模式5、逐子女而居

我還有另一位同事,一向以租代買,游牧人家是逐水草而居,他們夫妻倆是逐獨生女而居,寶貝女兒念哪裡,夫妻倆就租在哪裡,從小學到大學都是如此。顯然未來女兒嫁到天涯海角,他們應該也是跟到天涯海角。

上述模式不一而足,只是舉例提供思考,還要看財力、景氣位置、社區條件、下一代婚嫁緣分而定。但若是想要與子女同住一個屋簷下的話,還有一個最重要因素,就是兩代能否和睦相處。

前幾天我瀏覽到一則外電,標題是:「不想再和老婆住,阿公搶銀行求坐牢」,這則新聞的大意是,美國有一位70歲的阿公跑去搶銀行,不是因為缺錢,而是寧可吃牢飯,「也不想再和老太婆住一起」。

想想看,連老伴都受不了的老太婆,下一代能夠受得了嗎?安養機構裡女性遠多於男性,除了因為女性餘命比男性長,老婆婆人數當然會比老公公多之外,我也曾聽過安養機構的負責人說,還有一個原因是,「阿嬤太會碎碎唸,家裡人受不了,只好送機構安養」。

有一位心理醫生曾說,女性比男性長壽,原因之一可能是,女性靠著碎碎唸紓壓,而男性多是壓抑在心裡。但是女人天性愛碎碎唸的結果,就要小心子女長大後不想跟妳同住。

老後想與子女同住,不能一廂情願,也無法再用孝道來綑綁下一代,而是要用智慧。

我曾讀過一段文章,記得是老人寫給老人讀的一段文章,大意是老人家對下一代要「笑靜婉備」。我想很多老人家聽了會吹鬍子、瞪白眼,先別急著生氣,且容我慢慢解釋。

笑,是指老人家要面帶微笑,想想看,誰願意忙了一天回到家,還看到一張臭臉,即使是自己的子女或兒媳女婿。

靜,就是不要動不動就碎唸、雜唸,要尊重子女已經成人,不要老是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價一切。

婉,是指與子女溝通時要語氣和婉,不能再用子女小時候的互動模式,要把命令句改成問句,用商量的口氣、態度與下一代互動。

備,是指扮演子女的備援角色,譬如子女忙不過來時,幫忙接送孫兒,照顧孫兒等。不要想成是老歹命,照顧一代不夠,還要照顧兩代,而是想成這是三代互助共享,自己還有被需要的價值。

有了「笑靜婉備」的智慧,才能期待兩代、三代能夠和睦共住。特別要提醒女性的是,想要與子女同住,還要好好經營婆媳關係。

有一位婆婆,先生早逝,含辛茹苦養大兩兄妹,女兒出嫁,兒子也娶了媳婦同住。但是婆媳關係一直不睦,後來婆婆跌倒骨折,長臥不起,逐漸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兒子兒媳都無暇照顧,最後婆婆被送到安養機構,為何不請外籍看護在家照顧呢?說不出口的答案是,兒媳不同意。

還有一個案例是,兒子兒媳婚後原本是與公婆同住,但是婆婆經常挑剔下一代的作息等等,有一次母子又為了生活習慣而大吵,婆婆很強勢地要兒子兒媳搬出去。

這位婆婆晚年身體逐漸出狀況了,自理能力也慢慢大不如前,才想再與下一代同住,兒子兒媳當然不願意了。

早年子女生養眾多,阿公阿嬤還可輪流到兒子家同住。而且早年親族關係密切,親族力量可以做後盾,跟長媳住過,輪住老二家時,次媳不敢說「不」。現在是少子化,親族關係也淡薄,如果婆媳關係再不處理好,想要與兒子同住,就會是「二兩棉花,免談」。

因此,若已有子女,未來也想與子女同住的話,不只要提早規劃,還要有足夠的智慧,處理好兩代關係。不只要與子女和睦,更要與媳婦、女婿和睦,因為未來決定能否與子女同住的心願,關鍵可能是媳婦或是女婿。

本文經「愛長照」同意後轉載,原文出處:近7成長者,其實最想與子女同住-5種同住模式,需要提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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