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追求智慧財產權成為侵權的開始

台灣產業的競爭優勢中,一直以來研發的能力以及能量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但在企業不斷追求創新突破以增加自身智慧財產權能量的同時,也要小心不要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不自知。

縱觀現今台灣產業,若不想在百家爭鳴的市場價格泥沼中浴血奮戰,勢必得要突破現有框架的藩籬,所有的產品開始朝體積小、效能好、功能多樣化以及節能省碳的目標邁進;研發團隊也往往成為左右公司成敗的核心隊伍,而創新、技術、快速、精準成了研發團隊必須不斷面對的課題,過去土法煉鋼的量測、計算方式亦早已被精準、快速的模擬軟體所取代,模擬報告之數據也成為上下供應鏈制定規格化之評定標準。

但在大家力求提升研發能量,創造更多更新的專利技術,以專利戰為企業打下江山的同時,也切莫忘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公司負責人創立自己企業專利王國全力保護自身智慧財產權之餘,更要謹慎設下防護網避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不自知。

致力於協助企業客戶軟體合法化,曾任商業軟體聯盟(BSA)共同主席,現任美商軟體公司版權經理 季建廷先生日前受邀至資策會專題演講時表示:企業主往往僅注重研發的產能,卻忽略給予研發團隊應有的工具,在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情形下,研發同仁為了跳脫土法煉鋼的傳統量測計算方式,只能自行透過「管道」取得所需軟體,此做法無論是個人行為或是單位主管授意抑或是默示其「使用」,殊不知此一行為已構成侵權造成企業違法而不自知,後續公司內部人員流動或與公司有所磨擦時,難保不會透過檢舉方式舉報企業內部侵權行為。

季建廷先生同時表示:今年上半年已接到上百起侵權檢舉的案子,其中除中小企業外亦不乏知名的上市櫃公司;日前更收到新北市地檢署通知,接獲民眾檢舉位於新北市的某知名上市公司內部違法使用侵權軟體之舉報,相關侵權金額初步判定高達市價8千萬新台幣,此不法行為除有刑民事責任外後續對於商譽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根據過去統計數字,相關單位除單月即接獲近600件軟體侵權檢舉,且超過7成來自離職員工之舉報,企業主若是未能有效管控內部員工的軟體使用,最終可能因而誤觸侵權地雷。

在此提醒企業主,安裝使用未經合法授權的電腦軟體是違法的行為,無論屬員工個人行為,抑或公司授意之情形,相關管理者以及企業負責人亦將承擔相應的民事及刑事責任。除依現行著作權法恐得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之刑事責任,且需付出民事高額賠償更讓商譽蒙上陰影,呼籲企業主應正視軟體侵權之嚴重性,以免因小失大而付出無法估計的企業商譽損失。



季建廷經理 經歷:
美商軟體公司版權經理
HDMI Licensing, LLC. 亞太區版權經理
商業軟體聯盟(BSA)共同主席
荷蘭商奧多比台灣暨香港區版權經理

學歷:
廈門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知識產權法學博士班
臺灣大學PMLBA事業經營法務碩士
世新大學法研所智慧財產權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