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在處理照顧分配問題,請留意本案例,不要誤踩「刑法」的線,沒有撕裂家人的是錢,而是那一句「我以為…」。
「吳律師,我真的沒想過,我會走到要告哥哥這一步。」
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努力忍住情緒的弟弟。他捏著手裡的資料,像是在捏著自己最後的底線。父親離開的那一年,母親剛開始退化,3個兄弟姐妹還勉強能坐下來討論「要怎麼把事情處理好」。但後來,大家想像的「好」,慢慢變得不一樣。
父親留下的不動產
本來是一份遺產的禮物,最後卻成了讓兄弟姐妹不再說話的開始。
父親名下有好幾間房子。過世後自動成為「公同共有」——而目前也是登記公同共有。雖然依法可以多數決管理,但仍代表房屋每個人都有份、都要「全部人」表示意見同意。
但長子覺得:「爸爸交代過,家裡的事我來管。」於是他:自己去找房客、自己收租金,自己決定把錢留著,說是要照顧媽媽。
在他心裡,這是「扛起責任」。
但在弟妹心裡,卻是:「為什麼不先討論?」「租金多少?去哪了?」「你有資格自己決定嗎?」一次又一次的沉默,讓彼此心中堆滿委屈——那種不敢講、不好意思講、講了怕吵架的委屈。
最後,弟弟的那句話像是壓垮他自己的稻草:「這樣,我只能提告了。」
真正讓家人變陌生的,從來不是錢,而是沒有說清楚,很多家庭,其實都像這樣:父母生病,兄弟姐妹各自忙,有人付出陪伴,有人付出金錢,有人付出時間…但沒有法律文件制度(分管契約)、沒有共識。於是:
收錢的人覺得「我在付出」;沒收錢的人覺得「我被排除」。
負責照顧的人覺得「我最辛苦」;旁觀的人覺得「你們都沒做好」。
哥哥或許覺得「我都是為媽媽好,你們配合照顧媽媽,我就把錢給你們!」可是「照顧分配這件事,需要有時間、金錢、能力、意願...的考量」,很難用法律直接介入,而父親的遺產分配與管理和照顧母親這兩件事,法律上應該是一碼歸一碼,分別處理!
每個立場都可以理解。但一旦「不透明、價值觀不同」,愛就會慢慢變成不滿;當「不說清楚」,家人就會慢慢變成外人。
事情來到法律這一步
所有美好的親情,都會被鋒利的文字切割,在法律上,只要沒有全部繼承人同意、長子擅自出租與收租金——就可能構成刑法「侵佔罪」。而不只是民法「不當得利」,還錢就好!
{DS}
不論他是不是善意、是不是替母親打算、是不是辛苦管理。法律要的是「法律文件」與「同意」。弟弟落下那句:「我不想這樣,但我真的不能再忍了。」那一刻,他不是想打倒哥哥,而是想為自己、為母親、為公平,留下最後一口氣。
而我最心痛的,是——這個家庭曾經那麼親近。但我仍然相信:法律制度,可以救回一個家。
如果時光倒轉,父親生前有:
1.為太太設立安養信託。
2.遺囑信託管理不動產。
3.清楚分配指示。
4.誰收租、如何支出、照顧費如何分攤。
這個家,不需要走到法院。也不用讓子女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如果父親過世後,兄弟姐妹能:
1.建立租金公開帳冊。
2.開家庭會議(每月10分鐘也好)。
3.簽「分管契約、租金收支共識協議」。
4.聘請第三方統一管理(設立信託)。
很多傷口,都可以不被劃開。
結語》再親的家人,也要法律協助
家,不該是我們受傷的地方,父母最怕的,不是財產多或少,而是孩子們最後因為財產而不再見面。如果你正在處理家中的不動產、照顧父母的費用、兄弟姐妹分工,請一定記住:
1.再親的家人,也要法律制度協助。
2.再好的關係,也扛不住不透明與價值觀的不同。
3.沒講清楚,就是最貴的成本。
本文獲「明恩法律事務所-天使律師說故事」授權轉載,原文:父親過世後的大房子...照顧母親和管理遺產是兩件事,若混在一起處理,小心誤觸刑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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