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房市有個熱點新聞,在某網路討論區裡,有位自稱月入3萬元的作業員,因為房市利多,於是利用信貸及保單質借湊出頭期款,買下1,200萬元預售屋,但細算之後才發現自己其實還不起。
這種一聽就不合理的狀況,網路當然是一片罵聲。有人罵當事人數學很差,還不起還要硬買。更有人把罪魁禍首推給新青安房貸政策,直言新青安害死人。
月薪3萬元,靠新青安房貸買房的真實性?
但大家跟著罵之前,可能要先想一下自己是不是又被網路騙了。靠新青安房貸,月薪3萬元真的能買1,200萬房嗎?還是又一篇來騙流量的幻想文?以下我們就來實際檢驗一下。
依原PO的敘述,月薪3萬元,週休二日兼差可得6,000元外快。頭期款使用信貸保單貸款,利率9%以上,現況無存款及緊急預備金。每月生活開銷1萬元,另須支付信貸、保單、學貸共2萬元,且原生家庭無法幫忙。
當事人若購買1,200萬元的預售屋,假設交屋後貸款40年,貸款8成,貸款額960萬元,自備款需準備240萬元(訂簽開準備120萬元)。若以新青安一段式利率2.15%試算、並申請5年寬限期,寬限期間每月需支付約1萬7,000元,寬限期滿後每月支付約3萬3,000元。
1.信貸問題
首先,訂簽開頭期款用信貸及保單貸款120萬元,是有可能的嗎?信貸有個天條——「DBR 22倍」(編按:DBR為「Debt Burden Ratio」縮寫,中文指的是「負債比」。而「DBR 22」指的是信貸額度不能超過平均月收入的22倍)。
白話地說,就是銀行不需要擔保品借給你的錢,最多不能超過平均月收入22倍。
當事人所得3萬元,代表最多能借到66萬元(=3萬元x22)的信貸,差額54萬元需要用保單借款來補足。
保單借款就是用保單當做抵押向保險公司借錢,依保單性質不同,可貸得保單價值準備金(已經繳出去的保費)約3成~9成的金額。如果當事人一直以來靠兼差、申請學貸等方式過活,過的如此拮据,每月均無存款,會有這麼多已繳保費可以再貸出來運用?
2.保證人問題
其次,新青安房貸的對象,是已經完工的「成屋」。預售屋尚未完工,根本還沒到申請房貸的階段。這個個案,現況根本跟新青安房貸一點關係都沒有。
罵新青安根本是張飛打岳飛,八竿子都打不著。況且,如果真的未來想申請新青安房貸,銀行也不見得會借給你。銀行評估當事人的還款能力,會參考月負債收支比。白話地說,就是每個月所有貸款合計/平均月收入,通常不應超過70%。
本案以貸款試算結果,負債收支比早已超過標準。如果不提供保證人,銀行根本不會借錢給當事人。但原生家庭又無法幫忙,到哪裡找保證人?
其實,真實世界會冒險投資的人,絕對幻想自己是天才,根本不會去討論區問別人的意見。這個發文的真實性,以及相關的回應,吐槽點真的太多。
記住,有些網路文章,真的不要太認真。大家看看笑笑就算。認真,你就輸了。
本文獲「阿宅-雙碩士地產顧問」授權轉載,原文:新聞背後:靠新青安房貸,月薪3萬能買1200萬房,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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