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遇上突如其來的失業該怎麼辦?除了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之外,還有哪些津貼補助可以申請呢?
首先,一定要記得跟公司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果你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期間除了可申請失業給付,還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的補助;另外,沒有領滿失業給付者,可再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補助1》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遭遇非自願離職,同時符合以下3條件,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1.非自願離職。
2.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申請人於受訓期間,依其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按月於期末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長發給6個月。
補助2》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給付領滿前找到工作,並符合以下情形者,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1.符合失業給付資格。
2.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按被保險人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便利又快速。
補助3》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勞保局將按月全額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部分的保險費。補助對象為:
1.失業的被保險人。
2.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時,有隨同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眷屬。
補助期間以被保險人每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末日的當月份,為全民健康保險補助月份,最長各為6個月;不過,離職退保時已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證明者,依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最長可補助9個月。
再次提醒,遭遇失業時別太過慌張,先看看就業保險提供的3大津貼補助,也務必記得向公司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喔!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失業補助】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的3大津貼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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