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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新年想換新車,環保署今天預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獎勵辦法,若汰舊換電動車,可領空污補助新台幣2000元、減碳獎勵1萬2000元,加回收獎金1000元,可獲1萬5000元補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預告訂定「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草案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如果民眾淘汰舊車換購電動車輛或低碳排車輛後,將其減量效益歸屬給環保署,依減空污、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可獲得不同金額補助。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告訴中央社記者,以老舊汽油小客貨車為例,汰舊換電動車所獲得的減碳憑證同意移轉給環保署後,可獲得空污補助2000元、減碳獎勵1萬2000元;另外,再加上舊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等於總共可領1萬5000元。

蔡玲儀提醒,若換購為油電混合動力車,其每輛車空污補助、減碳獎勵皆為全電動車的一半。

蔡玲儀說,草案預計明年元旦上路,也會在「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上整合小客貨車、柴油車等相關選項,方便民眾選擇;未來也會邀集有減碳需求的業者,如科學園區等,加入收購行列,且提供的獎勵金不得低於環保署。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告訴中央社記者,統計截至今年10月,符合規定且尚未汰換的老舊機車約310萬輛、汽車265萬約輛、柴油車約8萬輛。

根據草案,老舊車輛是指中華民國96年6月30日前出廠燃油機車;96年12月31日前出廠的燃油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95年9月30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大貨車。

環保署估算,以淘汰老舊汽油小客貨車並購買電動車輛為例,可取得57.07公斤揮發性有機物的減污效益及19.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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