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券商遭質疑兩手操作,一方面發報告喊多台積電、實際做空;根據金管會送交立法院財委會報告指出,證交所調查,外資沒有以自營部位賣超台積電,相關賣超部位是經紀客戶,認定外資並無相關違規情事。
此外,金管會也點出外界誤解兩手策略的2大原因,並要求3大改善方向。
立委3月質疑外資一方面發布研究報告看好台積電,實際連連倒貨,無異於坑殺國內小散戶,要求金管會提交調查報告,金管會則允諾請證交所進行了解後,證交所在3月下旬對外資券商發出問卷調查。
金管會提交至立法院財委會的「外資研究報告管理」報告近日出爐,內容指出,外資證券商所出具的台積電研究報告,控管作業程序尚符合推介辦法規定,及其內控規範,且外資證券商尚無以自營部門買賣台積電股票,依目前查核結果,沒有發現違反規定情事 。
據金管會報告,110年12月至111年3月中,有10家證券商出具台積電研究報告、共計45份,其中,研究報告基本假設或所引用資料有重大變動者有9家, 都已依推介辦法規定,適時更新研究報告。
同時,上述證券商都表示,並未提供報告給媒體且未接受媒體訪問,並已依規定就媒體相關報導,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並提醒媒體轉載須經證券商同意。
報告指出,上述10家證券商中,僅2家證券商取得自營資格,不過,也沒有以自營部位賣超台積電股票。
證券商表示,相關賣超部位是經紀客戶賣出台積電股票,而客戶多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因應國際市場波動及全球布局考量,而調整資產配置。
而證券商提供的研究報告,為客戶買賣股票參考資訊之一,客戶買賣都屬自身決策,不是都一定依照報告建議方向進行操作,證券商是被動接受委託,執行買賣交易。
報告指出,外界對於外資研究報告涉有兩面手法的質疑,主要原因有2點,首先,因媒體時常轉載特定個股的研究報告內容,卻未衡平報導前提假設或提醒投資人相關風險。
再者,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對外提供證券商買賣個股的交易資訊,是包括證券商本身的自營交易及其經紀客戶的交易部位,而經紀客戶買賣標的個股,未必與研究報告的買賣方向一致,以致相關資訊常被錯誤解讀。
金管會說明,為增進外界對研究報告的正確認識,及提升相關資訊透明度,將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就等3大方向進行研議 。
第一,加強對外揭露資訊的說明,包括證券商買賣證券日報表,所揭露的有關證券商對個股買賣資訊,包括證券商自營部位及其客戶的個股買賣資訊,以利外界瞭解。
第二,強化對投資人的教育宣導,使外界正確瞭解研究報告的特性與使用限制、提醒投資人應注意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專區訊息,並理性看待及合理使用媒體報導資訊。
最後,提醒媒體宜平衡報導外資研究報告的假設與風險,及督促證券商對於媒體報導辦理資訊澄清時,也適時提醒投資人使用研究報告應注意的事項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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