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公司只有3個員工,沒有強制加勞保,所以也不必提繳勞工退休金,這是對的嗎?」
「老闆說…我前陣子請病假、沒來上班,要把我的勞工退休金停掉,這是對的嗎?」
「老闆説…要直接從我的薪水內扣繳雇主提繳的6%勞工退休金,這樣合法嗎?」
剛進入職場的新鮮人,對勞工退休金是不是有很多疑義呢?總是「聽老闆說…」,今天就讓小葵一題一題解答給你聽!
問題1》公司只有3個員工,沒有強制加勞保,所以也不必替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這是不正確的!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無論是否在公司投保勞保,雇主都應依法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並儲存至勞保局設置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問題2》前陣子請病假,公司說我沒來上班,要把我的勞工退休金停掉?
這是不正確的!勞工請病假期間,雇主仍應依法繼續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不可以申報停止提繳。
但如果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超過30日,經雇主同意繼續請病假致全月無薪資的期間,雇主應以1,500元(目前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最低級距)為基準,辦理提繳退休金;如勞雇雙方約定優於最低級距提繳者,從其約定。
至於勞工如辦理留職停薪,雇主則應申報停止提繳,等到勞工留職停薪復職時,再申報自復職之日起提繳退休金。
另外,如果勞工是遭遇職災,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因與雇主還是有僱傭關係,雇主仍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以勞工發生職災事故前的原領工資,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繼續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不可以申報停止提繳勞。
問題3》老闆直接從我的薪水內扣繳雇主提繳的6%勞工退休金?
這是不合法的!雇主依規定提繳的退休金,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能從勞工的薪水內扣繳。
如果雇主從勞工的薪水內扣繳,已造成工資不完全給付,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逕向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即縣市政府勞工處、局)申訴。
剛進入職場的你,這些權益一定要了解!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職場新鮮人篇】勞工退休金常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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