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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聽過「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和「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嗎?這篇文章整理了這2項年金的請領資格和給付標準,繼續看下去吧!

1.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當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期間」,不幸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非重大傷病卡),並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就可以依規定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2.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當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前」,就已經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經過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並且沒有排除條件的情形,可以在參加國保有效期間(未滿65歲)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領取金額自2020年1月1日起為每月5,065元。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要留意的是,由於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屬於福利津貼性質,所以有「排除規定」喔!

此外也要特別提醒,被保險人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只能擇一請領。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身心障礙者2大國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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