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應該常看到新聞或電視常說台股「小鬼當家」,其實是說明最近盤勢由於成交量能不足,資金被小型股吸走,由一些股價較低的個股表現,但短期間個股漲多就會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進入「處置」,接下來就跟投資朋友簡單說明注意股、處置股的差異處。
一般來說股票異常的流程如下:一般普通股→注意股→處置股。
下列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4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摘列下來的標準:
(1) 30個營業日漲幅超過100%。
(2) 60個營業日漲幅超過130%。
(3) 90個營業日漲幅超過160%。
(4) 近6個營業日累積漲跌超過25%。
(5) 當日周轉率10%以上。
(6) 最近6個營業日成交量放大倍數異常。
(7) 近6個營業日的累積周轉率超過50%。
(8) 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異常,且當日周轉率及證券商成交買進或賣出該有價證券金額比率過高(本益比為負值,或達60倍以上、股價淨值比達6倍以上、當日周轉率5%以上,且成交數量達3,000交易單位以上等)。
(9) 最近6個營業日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6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
(10) 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
*詳細法令規定,可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四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
看了上述的條件是不是有頭暈眼花的感覺,但仔細觀察不外乎就是「漲幅異常」、「成交量能突然放大」以及「周轉率過高」等情事,主管機關就會把這些短線過熱的個股揭露出來,要投資人注意,所以當股票被列為注意股時,在交易上並不會有改變,但列入處置股時,在交易方式上就會有所變更。
被列為注意股之後,若再達到下列條件,即會被列為處置股。
(1) 連續3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2) 連續5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3) 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4)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有12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下面我們就找個範例來進行說明好了,從下圖所示可以從中看出被處置的理由,及屬於第幾次的處置,而第1次處置是5分鐘撮合1次,處置期間12個營業日,用意應該很明顯,就是用來降低交易熱度,然而如果在最近30個營業日內又被處置,則為第2次處置,這個時候就會從每5分鐘撮合延長至每20分鐘撮合1次,而全面採行預收券款。
雖然當投資的個股變為處置股票時在交易上會有不便,但主管機關的美意即是希望投資人在買之前可以多加留意再看看公司的基本面、營運面的展望,多一點的用心,將可降低投資風險。
參考資料:證券交易所網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4條異常標準之詳細數據及除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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