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成了一種難以達成的奢侈夢想,尤其對剛出社會的新鮮人來說,是比登天還難的挑戰。
「有了房子,沒了孫子」已成新的「台灣共識」,就連央行總裁楊金龍都表示,要達成「一般民眾能買的房價」這一個目標太難,因此,不少人選擇當「繼承者們」。隨著房價高漲,決心當「繼承者們」的你就需要好好注意了。
注意1》遺產稅申報
一般來說,當你得知自己擁有繼承權後,需要在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才能申請移轉登記。
目前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而不動產課稅基準是以土地、建物公告現值計算,以及扣抵相關免稅額之後計算,因此大多中古屋都可免繳遺產稅。
注意2》遺產分配
繳清遺產稅之後,就會面臨到遺產分配的問題。若無遺囑等特別規畫,兄弟姊妹就是平均繼承,就算長輩生前有口頭說要怎麼分,如果沒立下遺囑,往往也不具法律效力;就算立了遺囑,也要注意特留分問題以及見證人、記載日期等細節,否則遺囑效力恐會受到質疑,會變成爭產「火藥庫」。
注意3》未來出售稅務計算
未來若要出售,除了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外,還有「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與「新制」房地合一稅。許多繼承出售的民眾沒搞清稅制,結果莫名其妙遭課重稅。
兩者之間,是依照被繼承人取得時間點來認定,若該房產是在2016年(民國105年)以前取得,那賣屋時的稅金,會以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計算,金額往往不會太多,但若符合房地合一自住優惠稅率的條件,享有最高400萬元免稅額時,兩者仍可擇優選擇。
但若是在2016年(民國105年)後取得,則繼承人賣屋所得,就得課徵房地合一稅,於繼承後2年內出售的話,稅率高達45%,且因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稅金可能高得嚇人。
繼承看似「走捷徑」,若缺乏事前規畫,負擔同樣不小。光是財產分配,就讓繼承變得複雜,加上房地合一稅上路,繼承後的轉手出售稅制又變得更為複雜,因此民眾應該提前詢問專業人士、做好規畫。
本文獲「moneybar」授權轉載,原文:【享稅】繼承者們要注意的房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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