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防疫升級,使得防疫保單熱銷,也意外讓客戶對保險的看法有所改觀。根據調查,台灣人平均持有保單數量3.3張,高於全球平均2.3張。

保險不只是「保障」,家族傳承才能守富、創富,透過「保障」彌補「風險」造成的損失,也讓保險公司替你承擔自己無法承擔的風險。

站在稅務角度上,不動產的傳承非常複雜,用買賣好?還是贈與?或是等未來用繼承傳給下一代?光是這3種移轉方式,就有3種截然不同的稅務規定;但相較於現金或其他傳承工具,不動產較容易陷入「分配不公」的問題,進而引爆子女之間對簿公堂的風險。

「保險可以指定多位受益人,同時安排受益人的順位及受益金額,且遠比遺囑更有效力;此外,風險也遠比不動產來得低,只要規畫得宜,甚至還有節稅效果。」我想,講到這裡,你一定覺得很奇怪——壽險顧問或銀行理專的銷售話術中,常說保險可以「免稅」或保險可以「節稅」,真的是這樣嗎?

身為頭腦清楚的納稅人,你得先知道稅法上對於保險的「省」或「免」是什麼。其實與保險有關的稅則只有3大稅法:

1.《所得稅法》四條之七: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所得稅。

2.《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條之2:本條例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要課徵最低稅負,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3.《遺產及贈與稅法》16條之9: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不計入遺產總額,不課徵遺產稅。

想靠保單節稅,恐難逃國稅局法眼

同時,財政部也彙集近幾年的保單課稅案例,公布了「實務上死亡保險給付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參考特徵」,一共舉出了16個課稅案例。

以國稅局民國91年案例而言,當時一個77歲的超級富豪罹患癌症,手上有1億3,000萬元現金,他在生前3年將房屋抵押借貸,向銀行舉債3,000萬元,並且用躉繳方式投保7張終身壽險保單,每張保險金額都有2,000萬元以上,要保人、被保人皆為富豪,5名子女則為受益人。

富豪過世後,保險公司分別給付5名子女3,200萬元的保險金。因要保人、被保人皆為富豪,國稅局乍看之下,認為是一般壽險保單,初期未做課稅,但比對銀行金流跟投保時間點等情況,發現富豪涉及重病、高齡、短期、躉繳、密集、舉債、鉅額、高保費等8大NG投保指標。

既然死後繼承有問題,那生前贈與會有什麼問題呢?

保險不課徵遺產稅,是稅法有「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但從來沒有說保單是不課徵贈與稅或免贈與稅,而贈與稅的課徵就涉及到2個問題:

1.有沒有完成贈與的行為?
2.有沒有超過贈與免稅額220萬元?(編按: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

保險理財規畫適用於每個財富階段的家庭與人生,也與銀行金融歷史一樣悠久,人們可以讓保險存在數個世紀,就可以知道其功能與重要性,因為人生永遠無法預料到意外及風險,所以只能聰明的轉嫁給保險,才能將人生圓滿的最後一塊拼圖給拼上。

同時,保險也是很多歐美富豪家族必備的傳富工具,保險給付是提供現金流的重要準備以及來源,對於高資產家庭,大多是財產多但流動現金不足,保險則提供了最好的現金流工具。當愈了解保險的功能,就愈可以聰明的享受「小錢立大功」的好處及優勢!

本文獲「moneybar」授權轉載,原文:【享稅】免稅不成變漏稅!保單課稅大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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