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

夫妻倆想一起照顧子女又擔心經濟無法負荷,可以不用擔心了!從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不得同時申請,但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有共同照顧子女需求的父母,可依規定「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上媽媽可以領的勞保生育給付,有3筆錢都能申請!

從前《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時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需應分別請領津貼,不得同時為之。2018年放寬父母可針對「不同子女」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仍無法完全符合現代社會需求。

為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讓津貼申請方式更切合實際育兒需求,立法院於12月2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修正條文,放寬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鼓勵父母共同擔負育兒責任。未來父母如撫育1名未滿3歲子女,且有共同照顧需求,即可依規定「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獲得經濟支持。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資格

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同時具備「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等3項條件,就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給付標準依照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在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且2021年7月1日起,政府還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不須另行申請。

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僅可申請育嬰津貼,亦可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障勞工育嬰期間的保險權益,並可持續累積勞保年資。

勞保局表示,撫養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就)保被保險人,即符合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的繼續加保資格。且為減輕雇主及被保險人負擔,勞工辦理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被保險人應負擔的20%保險費,可依其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資格

除了就業保險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要是女性被保險人參加勞保滿280日後生產,或是滿181日後早產的女性,還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按照被保險人生產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2個月),若為生雙胞胎以上的媽媽,則按比例增加給付金額。

此外,生育給付的請求權是從生產後開始起算5年,在這期間內提出申請都來得及,但過了5年期限恐怕就沒得領;除了勞保之外,國保、農保也有提供生育給付,但若同時符合勞保、農保、國保資格的民眾,只能擇一請領。

寶寶出生後,父母都會希望好好照顧小孩,日常生活的陪伴,可以靠3筆給付填補短少薪資,但也應為孩子考量到各式各樣風險,尤其小孩的意外治療、住院醫療開銷,對於家長來說也是一筆額外支出,因此最好在寶寶出生之後盡速規畫好完整保障,做好風險轉嫁就能減輕負擔、陪伴孩子長大。

本文獲「好險網」授權轉載,原文:爸媽注意!生小孩可同時拿到「3筆錢」 申請資格、給付金額一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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