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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不幸過世,有好多後事要處理,辦理後事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不知道勞工保險有哪些給付可以申請?

勞保死亡給付分為本人死亡、家屬死亡,擇一請領

被保險人在「勞保加保期間」身故,或在「退保後1年內」身故且死亡原因在加保期間就已發生者,可由支出殯葬費者申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若遺屬符合資格,還能請領「一次請領遺屬津貼」或「按月請領遺屬年金」(請領遺屬津貼者,過世者須在2009年以前有勞保年資)。

此外,如果遺屬本身有參加勞保,也可以選擇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不過要注意!同一親人過世,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和「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只能擇一、擇優請領。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那兩者的給付標準是什麼呢?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特別提醒的是,到戶政機關辦理家屬之死亡登記時,可一併跨機關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如前往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者,同時也是要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人,則:

1.前往戶政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時,一併攜帶「申請人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

2.辦妥死亡登記後,告知戶政機關人員欲辦理「跨機關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交付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給戶政人員登打,經戶政機關人員列印出「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3.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

已經透過一站式便民服務跨機關通報申請,就不用再另外填寫書面申請文件寄送到勞保局喔(意即不須重複申請)!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勞保期間過世,有這些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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