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政府相信股票和資產的價格太高,而且自認比投機者要懂,那就該彙整知識或發布本身的預測。讓這些知識眾所皆知,政府或許就能讓投資人的擔心或害怕平息下來。很多政府官員對經濟和金融前景,有自己的看法,但這些看法可能時常相左,互相矛盾。必須由總理、央行總裁或財政部長親自出面闡述其政策看法,並形成共識,才能統一成「政府觀點」。
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在1996年12月評論股價時,曾對「非理性繁榮」加以示警。這段發言顯然是在示警。但示警遭到了投資人忽略。有觀點認為,政府官員的聲明在抑制樂觀情緒方面,可以發揮很大作用,不過,就歷史紀錄顯示,這種觀點無法獲得支持。有的狀況,或許「提點一句」就足夠了,但在另一些情況下,這些警告可能不足以預先阻止股票價格的上漲。當股票和資產價格以每年20%到30%的速度增長時,投資人和投機者會把政府官員的示警聽進去的機率不高。
示警成了反效果
歷史上第一次出現這樣的示警是在1825年。在19世紀,銀行主管機關開始對投機榮景示警。1825年春天時,英國首相坎寧(Canning)、財政大臣、利物浦伯爵、法蘭西斯.霸菱爵士和《蘇格蘭人報》(The Scotsman)的麥克拉赫(W. R. McCulloch)對投機過頭加以示警。但示警卻助長了危機,最後危機無可避免。在1825年12月的恐慌和崩盤中,利物浦伯爵沒有拯救投機者,因為他在9個月前,就說過不會出手。
唯一表示正式譴責投機,或許會有效的是,對1857年的危機加以評論的法國觀察家。1856年3月時,內政部長對特定的騙徒採取了法律行動。拿破崙三世皇帝向《理財人員》(Les Manieurs d’Argent)的作者德韋禮(O. de Vallée)祝賀,裡面嚴正談到可疑的金融作為。參議院通過法律,法蘭西銀行把貼現率調高10%,拿破崙三世則在12月11日的《箴言報》(Le Moniteur)上發表信函,指出政府只會為那些非人為的天災提供支援。端木松(d’Ormesson)表示,投機的熱度衰降了,一系列對1857年危機的示警,達到效果。但羅森伯格(Rosenberg)斷定,這些警告來得太遲了。
1869年奧地利國民銀行(Austrian National Bank)採取措施壓制投機行為,結果仍導致「大崩盤」,而且4年後(1873年)依舊迎來另一次危機。在1873年2月時,議員愛德華.拉斯克(Eduard Lasker)揭發普魯士政府和所屬商業部跟鐵路特許業者的勾結醜聞。在削弱投機情緒上,他的示警和披露並沒有帶來顯著的效果。
示警沒人理會
較為及時的示警是,1888年《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曾連續刊登多篇關於阿根廷土地債券的文章。《經濟學人》在4月時寫道,「該債券⋯或許會⋯違約。就在當下,普萊特河兩岸的房地產全都拉出高漲的價格,但一旦發生金融困局,這些房子將很難脫手」。接著在5月時寫道,「可輕易想見的是,房地產的『榮景』崩解,一定會慘烈折損阿根廷土地債券的價值」。結果證明示警無效。
比較令人難忘的是保羅.沃伯格(Paul Warburg)有如預言的論調。他是庫羅公司(Kuhn, Loeb & Co.)的合夥人,聯邦準備體系的創辦人之一,在1929年2月時對美國大眾示警:美股的價格太高了,讓人不禁聯想起1907年的恐慌;在他發表聲明之前,聯準會主席也發表了類似的聲明。結果是,投資人稍微暫停,但接著股價再次上漲。前文曾提及,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在1996年12月對美股價格過高的「非理性繁榮」,提出示警。1999年8月,聯準會把貼現率提高0.25%後,葛林斯潘再次聲明,聯準會設定利率時,是考慮到高股價的狀況。股市再次忽略警訊。
示警不夠準,會引起眾怒
儘管有這些示警,若房地產和股票的價格仍續漲,那示警儼然就是缺乏可信度。經濟預測人員或許知道,或者起碼是自認知道房地產和股票的長期平均價,但他們預測市場價格何時將跌向長期平均水平,而非遠離平均水平的能力有限。羅傑.貝伯森(Roger Babson)在1928年時把客戶的股票賣出,隨後股價續漲超過1年,他儼然成了傻蛋。
發出示警訊號的適切時間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假如政府想要示警發揮效果,它們就要「夠早」發出聲明,以防止那些過度的激情期,或晚到崩盤期前,讓示警聲明可信。聯準會的某任主席有一個比喻是這樣的:主管機關不願「在派對正熱的時候,就把派對上的酒杯端走」,因為這樣會引起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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