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

疫情雖然逐漸趨緩,但全球經濟情勢仍然瀰漫在不穩定情緒當中。4月又逢石油價格波動,許多公司面臨停業、無薪假的窘況。

先前政府提出幾項紓困方案,其中財政部與勞動部的救濟項目更是受到許多勞工關注。然而,申請條件中,常有人卡在沒有勞保與就業保險,而無法申請。那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能夠協助度過難關的政府紓困方案呢?

無勞保也可申請
衛福部「急難紓困」案

雖然勞動部、經濟部與交通部,都有針對這次疫情編列紓困金。但是民眾如果沒有加入勞保,例如打臨工、街上的小販,都可能因為資格不符,無辦法申請相關補助。

其實,政府的衛生福利部,有一個「馬上關懷專案」專案,提供一時急難的民眾救助,使其得以度過難關,恢復正常生活的臨時救助措施。因應肺炎疫情,行政院也通過紓困特別條例,增列7,800萬元新台幣,現改稱為「急難紓困專案」。

由於這項補助,是為了幫助急難之中的民眾,因此,其核發原則是「速訪、速核、速發」。只要經過政府的訪視、核定後,最快24小時就能收到1萬元~3萬元的紓困金!在疫情期間,甚至可以經書面審查即可。如果讀者正有這種困擾,可以趕快申請衛福部的「急難紓困專案」。

紓困對象》

根據衛福部的規定,如果家中負擔生計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為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工作,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就可以申請「急難紓困」。聽起來很複雜,但基本上包含了2類:
1.因疫情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者。
2.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導致家庭無法以持生計者。

而無法維持家計,則是以家戶為單位。計算加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的公式為:
〔家戶月平均收入+(家戶總存款-15萬元×家戶人數)〕÷家戶人數。

其中(家戶總存款-15萬元×家戶人數)如為負數,則計算為0。算完家戶生活費後,再對照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標準,以此核發補助。原本的急難紓困是以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為標準,而因應疫情,政府擴大紓困方案,如果「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就可獲得1萬元之救助,且家戶內每人存款有15萬元額度免納入計算。

例如家中有3名成員,存款及收入合計6萬元,平均每人2萬元。如果住在台北市,則符合標準(低於2萬5,508元)。但如果居住在台南市,則不符合資格。

各縣市詳細審核標準,如下表:


申請單位及流程》

申請單位是以申請人的居住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主,或是可以撥打免費福利諮詢專線1957詢問(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下午10點)。

通常情況下,申請單位收到通報後,會安排訪視小組在24小時內進行實地訪視。並於訪視後送核定機關,當日核定後24小時內,發放關懷救助金1萬至3萬。但如果認定是「急迫個案」,訪視時將會先發給5,000元救助金。

而因為疫情,政府為了避免增加感染風險,可以視情況不經訪視小組,逕行由公所書面審核認定。

申請文件》

如果想要申請急難紓困,應準備的文件包括:
1.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個案認定表(點此下載)。
2.死亡證明。
3.請假證明。
4.無法從事工作之切結書。
5.其他證明。

2020年5月6日「擴大急難紓困專案」上路後,因申請人數超乎預期,行政院緊急宣布簡化流程,民眾只需要帶身分證與簽切結書就可申請,缺件部分視情況由政府核查。此紓困方案沒有人數限制,6月底前都可申請。

救助金額》

接下來就是讀者最關心的金額,因為「急難紓困」會因急難的情況而不同,因此金額、發給方式,也會因申請人而有所不同。依身分別,大致分為2種:
1.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
如果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收入負擔家中生活費用超過1/3、或是沒有收入但主要操持家務的人)發給新台幣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發給1萬元。
2.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導致家庭生計受影響
如果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2萬元至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發給1萬元。

而因為疫情影響,行政院再擴大適用範圍,如因疫情影響工作及家戶收入減少致家庭生活受困者,放寬到「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就可獲得1萬元之救助,讓更多人可以獲得紓困。

結論》

2020開春,出現了一隻出乎大家意料的黑天鵝──疫情。不僅打亂了許多人的旅遊計畫,甚至改面了許多人的人生軌跡。不管是失業,還是因為疫情而放無薪假,都可以好好利用政府的紓困方案,替自己走出另一條路。該用的補助,可別讓權益默默睡著了,希望各位讀者都能夠度過疫情難關。

{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