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許多人投保車險是怕自己撞到別人而賠不起,像是近年來一些撞毀超跑事件,不僅當事人面臨傾家蕩產的危機,甚至還出動社會救助,才得以平息落幕。但如果自己是被撞的一方,你知道哪些損失可以向對方求償嗎?其實無論肇事者或受害者,都要知道有哪些求償項目可以提出,有助於維護自身權益。

車禍受害人可向3種人申請補償

車禍當下除了遵照拍照存證、報警、送醫、通知保險公司等SOP流程處理,接下來的求償程序可能有些人會不知從何著手,其實從下列因車禍產生的4大類損失延伸聯想就可以了。

一般車禍所造成的損失大多分為4種:
1.一般體傷。
2.車輛毀損。
3.長時間停工休養無薪資收入。
4.生活自主能力喪失需旁人協助。

而這些損失涉及3種關係人,與他們相關的補償費用為:

1》肇事者

一件車禍事件中,肇事者責任最大,因此大多賠償也由他負擔,包括醫療、車輛損失、薪資損失、看護費用、往返醫院交通費,情節嚴重者還可要求精神撫慰金。


車禍受害者可向肇事者求償之項目

2》雇主

職災補償:在執行工作的期間、上下班途中、休息時間或是出公差的必經途中發生意外,且非本身私人行為或違法行為,可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向雇主申請職業災害補償。

申請理賠所需文件:交通事故報案證明、醫療明細收據、醫師認定休養期間的診斷證明、薪資證明、存摺影本、印章、身分證、駕駛執照。

3》勞保局

勞保給付: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可依勞保規定申請2項給付:「勞保職災醫療給付」和「勞保職災傷病給付」。

申請理賠所需文件: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若是「職災醫療書單」則須加上投保單位蓋章)、傷病給付申請書、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明細、健保卡或身分證。

車禍除了造成個人損失,往往也會影響到家庭生活及經濟負擔,除了政府的給付補償,自己投保足夠的車險保障也很受用,像是政府規定必保的「強制險」以及彌補強制險不足的「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還有保障駕駛人自己的「駕駛人傷害險」、針對車輛毀損理賠的「車體險」等等。無論肇事方或受害方,若有及時且足夠的補償,也能減輕壓力,因此最好事先做足行車保障,以降低生活中的風險。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SARAcares莎拉保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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