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葵教室」開課囉!今天要來告訴大家的是: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時,可以申請哪些給付項目呢?首先,先讓我們來看看,哪些人可以參加就保!
就保適用對象:
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員工,包含本國國籍勞工以及與本國人結婚且獲居留,依法在臺工作的外籍配偶。
大家都了解就保資格後,那我們就要來看看:「非自願離職」時,就業保險的被保險人可以申請哪些給付項目、又需要哪些資格呢?
就保被保險人,如因公司關廠、遷廠、解散等原因而非自願離職時,在其失業期間,可享有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及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的保障。
申請失業給付要具備什麼條件呢?
失業給付的申請資格:
1.非自願離職。
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投保年資合計1年以上(不同投保單位的就保年資可以累計)。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但14天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給付標準:
1.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保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60%,最長發給6個月。
2.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3.若有受扶養眷屬,每人加給10%,最多加發2人。
*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的無工作收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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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樣算是「非自願離職」呢?
※ 看看如何向 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請領「失業給付」
那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請領條件又是什麼呢?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申請資格:
1.非自願離職。
2.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
給付標準:
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就保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60%,最長發給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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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詳解
那麼你知道嗎…失業給付未領滿前就找到工作,還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喔!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的申請資格:
1.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
2.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保滿3個月以上者。
給付標準:
依就保被保險人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以最後一次失業給付金額為基礎)的50%,一次發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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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詳解
那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又是什麼呢?
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的資格:
1.失業的被保險人。
2.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時,隨同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眷屬,且受補助期間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的眷屬或第6類規定的被保險人身份,但不包括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辦理追溯加保的眷屬。。
補助標準:
符合補助資格者,受補助期間按月全額補助參加全民健保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但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補充保險費率計收之補充保險費,不予補助。
補助期限:
最長6個月,但已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補助9個月。另外,符合補助健保費資格者,勞保局將主動傳送補助資料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由該署檢據向勞保局辦理請撥款項及核銷事宜,被保險人毋須另外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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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詳解
這樣大家有看懂嗎~那我們下課囉!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可以申請哪些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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