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財

今年初,小明因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赫然發現罹患胃癌第3期,之後隨即開始住院接受一連串的治療;未料,6月中,小明老婆小美發生車禍住院,家中頓時失去經濟來源;面對父母親同時病倒,接連龐大的醫療費用、生活開銷及房貸,小花與弟弟兩人不知道該怎麼辦,一家人陷入愁雲慘霧的處境…

面對這種情形,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陳瑀莘建議,可以向保險公司詢問是否能申請「分段理賠」,以減緩目前因失去家中主要經濟來源,所造成的龐大生活壓力。她指出,一般來說要申請醫療險理賠時,會在出院後、治療結束時才能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分段理賠則是治療一段時間,尚未痊癒前先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一般來說,分段理賠有分2種:第一種是還在住院期間就提出來;另一種是已經出院,但治療還沒有結束,比如說住院5天出院,之後仍需門診復健,這時可以先申請住院時的醫療費用,復健完再申請復健時的門診費用,不過後者僅限於「意外醫療」。

Tips_意外醫療的給付規則

意外醫療只要在事故發生內180天內治療,不論門診治療幾次,在符合條款的規定下,保險公司都會在限額內給付。但如果超過第181天還需要繼續治療,只要證明這次的治療跟此次意外事故有因果關係,保險公司就會繼續給付。


看護費用、薪資損失,都會造成家庭負擔

陳瑀莘說,當家中有人生病或出意外需要住院治療時,住院的開銷絕對不只有醫療費用,比如說當家人無法照顧,需要一筆看護費用;或是為了照顧病患而請假的薪資損失,這些都很有可能造成家中的負擔。另外,有的醫院會因為病患在醫院住的久、自費金額較大,醫院會要求一段時間就繳費一次。

當這些支出會造成家庭經濟壓力的時候,就可以跟保險公司提出分段理賠。以住院日額2,000元為例,住院2個月後,覺得經濟壓力不堪負荷時,可以先開立診斷書跟保險公司申請前2個月的理賠,就可以先獲得12萬的理賠金(2,000元×60天=12萬元),減少這段時間的因薪資損失或是看護費用的經濟壓力。

若投保的是實支實付,則要拿「收據」跟「診斷書」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值得注意的是,在沒有自費的狀況下,是無法申請實支實付,不過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推出的實支實付,都有提供「轉換日額」的選擇,以上述案例,民眾同樣可以得到12萬的理賠金。

不過「轉換日額」跟「實支實付」只能2擇1,倘若之後有用到自費項目,等治療結束後,保險公司會計算,看是用日額還是實支實付理賠對保戶最有利。若是用實支實付理賠比較有利,比如說經核算後,此次事故全部的理賠金,保險公司要給付25萬元,保險公司會再補給付13萬元(25萬-12萬=13萬)。

若民眾「住院日額」或「實支實付」2種商品都有投保,向保險公司申請分段理賠時,兩者都可以給付。同樣以上述案例來說,申請分段理賠可以得到「住院日額」12萬的理賠金,以及「實支實付」轉換至日額的理賠金12萬,共24萬元;若該名病患在第3個月出院,則可拿到「住院日額」18萬元(2,000元×90天=18萬元)、「實支實付」25萬元,共43萬元的理賠金。

陳瑀莘提醒,分段理賠固然彈性,不過每申請1次,都要請醫生開1張診斷證明書,如果住院期間分段申請3次,保險公司只會給付1次診斷證明書的費用。診斷證明書各家醫療院所收費標準不同,從幾十塊到幾百塊都有,所以是否申請分段理賠,還是看民眾自身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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