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外送以前,有個問題想要問大家:
「如果有兩份工作,一份沒有法律保障,但只要夠努力,月薪上看6萬~10萬元;另一份工作,享有年終三節和所有法律保障權益,但是月薪只有2萬6,000~4萬4,000元,你會選哪一份工作?」
我到大陸出差時,最常用「滴滴出行」這個叫車平台,每次上車跟司機聊到滴滴好不好做時,司機總是罵聲一片,說平台抽成太高、接單任務難度太高,說派單總是短程導致工時過長,默默聽完抱怨後,我也緩緩說出自己的看法:
「唉,別抱怨了,如果沒有滴滴,你上哪找月入1萬RMB的工作?」大部分的司機聽完都沈默了,也認同我的說法。
因為在1週內有兩起外送員車禍喪生的事件,導致這段時間全台灣輿情沸騰,政府迫於民意提出管制的法律,卻又讓外送員開始擔心自己的生計,是否會因為納入勞健保,報酬因此而減少?
法律保障也限制了收入天花板?
站在同為接案經營的角度來看,這真是很兩難的問題,畢竟外送員這個工作只要肯拼,月薪的確可觀,而Uber司機為什麼還是這麼多人加入,也是因為收入一個月也能來到5萬~8萬元;所謂的法律保障,同時也限制了收入的天花板,畢竟企業要付出更多的成本。
我又去看了主計處2012~2017年的薪資中位數統計,在2017年,月薪不滿3萬者約占30%,3萬~4萬者占20%,上述資料還是加入了年終和三節獎金後的統計,也就是說,全台灣有一半的職場員工,月薪在4萬以下。
外送員不需要高學歷或職業認證,只要一張駕照,一台破摩托車就可以開始經營自己的業務,我曾經看過外送員是背著小孩來送餐的,也碰過夫妻兩人一起合作,丈夫負責騎車跟顧車,妻子背著外送包來送餐,我想,外送平台某種程度來說,真的有照顧到一些我們看不到的角落。
在台灣除非自己有成立公司,否則接案工作大都不會報稅,勞務方能免則免,嚴格來說算是灰色收入的一環,但是這樣的灰色收入,的確解決了很多社會問題,政府是否該有一定的空間容許人民的灰色收入,舒緩人民一定程度上的經濟困境?
而後不久,國發局也為這件事情說話了,國發局在10月20日與外送平台達成5大共識,除了找尋合適的商業保險、避免危險和疲勞駕駛,最重要的是規範守則,在法律之前,先鼓勵業者自律和工協會他律,尤其全台灣的外送人員已經來到了10萬人。
本文獲「大數聚」授權轉載,原文:李又宗/外送員車禍傷亡政府手刀立法保障 但背後根本的難題被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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