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葵為了補貼家用,白天上班、晚上又兼了一份工作。晚上兼差的牛老板告訴小葵,因為白天工作的公司已經幫他加勞保,所以就不用再幫他重複加保了,反正小葵已經參加勞保,就有勞保年資,也可以申請勞保給付,要是重複加保,還得多繳1筆保費。小葵心想,真的是這樣嗎?
不要被騙了!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如受僱單位均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就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勞工也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
Q1:那同時參加2份勞保時,申請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時要怎麼計算平均月投保薪資?
A1:依照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2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的月投保薪資可以合併計算、不能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1級。但連續加保未滿30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舉例】
1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小葵在A、B兩家公司同時工作,因為連續重複加保滿30天以上,將來申請普通事故保險給付時,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為:A公司月投保薪資+B公司月投保薪資,但合計不能超過勞保最高月投保薪資(目前是4萬5,800元)。
如果小葵為了少繳保費,同意牛老板的提議,未來請領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時,將無法採計合併後的月投保薪資,可是會吃虧的喔!
Q2:如果同時參加2份勞保時,申請勞保職災事故給付時,月投保薪資也是合併計算嗎?
A2:如果被保險人發生「職災事故」時,在同一月份有2個以上投保薪資時,月投保薪資是直接以最高者計算給付金額哦!
Q3:重複參加勞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如何計算?
A3:重複參加勞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1家的年資,並不會累計喔~也就是說如果重複加保的時間共1年,則這段期間的勞保年資僅會計算1年,並非乘以2倍變成2年喔!
Q4:同時在公司及職業工會(或漁會)參加勞保的話,也是一樣的計算方式嗎?
A4:勞保被保險人如果同時在公司或職業工會(或漁會)重複加保,無論是申請普通事故給付還是職災事故給付,都不可以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而是以該月投保薪資申報最高者為準。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同時在二個以上投保單位參加勞保要注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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