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的第一順位是什麼險種呢?我認為,人身保險的4大類保單中,低保費、高保障的「定期」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最應該優先投保的。因為壽險的保障範圍最廣,身故就理賠,而且一筆理賠金可能高達數千萬元或數百萬元(越獄、犯罪被捕、拒捕致死,投保2年內自殺等除外),因此能給予家人最實際的補償。
壽險保額不是愈高愈好,應從「未了責任」評估
那麼,每個人都該投保壽險嗎?只要你有家庭責任,而且倘若自己不幸突然離世,所留下的財產不足以承擔剩餘的家庭責任,你就需要投保壽險。家庭責任主要包括養育子女、孝養父母或照顧伴侶;如果你沒有這些責任,當然不用考慮投保壽險。
壽險是一種死亡保險,身故後受益人可以獲得理賠,因此,決定投保壽險前,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應該投保多少保額?」
保額愈高,給家人的保障愈高,不過,要繳的保費也愈多。買保險與購物很相似,當預算有限時,我們只能選擇最「需要」的,有餘力再考慮「想要」的,這個原則在保險同樣適用。而評估壽險保額時,請先計算出「需要」的保額就可以了,只需要3個步驟:
步驟1》估算責任總額
估計未來一段時間,自己肩上的「責任總額」一共「需要」多少錢。
步驟2》評估現有資產
估算自己目前已經擁有的「可變現淨資產+已有壽險」合計金額。
步驟3》計算未了責任總額
「責任總額」減去「可變現淨資產+已有壽險」,就能知道「未了責任總額」是多少,這個金額就是你「需要」的壽險保額最低標準(詳見圖4-1)。
舉個例子,有一位水電行老闆,銀行存款共有100萬元,沒有投保任何壽險。老闆平時負責替客戶修水電,老闆娘在店裡接電話、記帳,育有1名3歲的孩子。一家人居住的房子,尚有為期20年的房貸500萬元。
這位老闆肩上的責任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尚未繳清的房貸餘額500萬元、一個是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費與生活費,粗估為300萬元,那麼他的責任總額一共是800萬元。
水電行老闆擁有100萬元的銀行存款,屬於「可變現淨資產」,因此將「責任總額」800萬元減去100萬元後,他的「未了責任總額」就是700萬元(詳見表4-2)。
也就是說,水電行老闆最少需要投保700萬元的壽險保額。萬一他真的不幸過世,家人會得到700萬元的壽險理賠金,足以支付房貸餘額,以及未來20年孩子的教育費與生活費。
要注意的是,「可變現淨資產」指的是可以變賣成現金的財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基金、自住房屋以外的第二間房子。目前居住的自住房不能算在內,因為賣掉之後就沒地方住了,所以要排除。
壽險保額先滿足「需要」,再依能力考慮「想要」為什麼壽險保額至少要等於「未了責任總額」呢?水電行老闆要考慮的是,假設負責養家的自己突然過世,留下500萬元的房貸,而「可變現淨資產」卻只有100萬元,繳幾年房貸後就不夠用了。房貸繳不出來,就會被銀行拍賣,母子倆恐失去住所。另外,如果妻子無法自行負擔孩子的教育費與生活費,孩子長大後恐怕也要輟學打工來養活自己。
因此,以「需要」而言,水電行老闆如果想保障妻兒能住在原本的房子裡,壽險保額一定要能負擔尚未繳清的房貸。同時,想讓妻兒至少達到三餐溫飽、供應孩子直到國內大學畢業,那麼壽險保額也必須滿足未來這段期間的生活費與教育費。
這裡估計的300萬元,僅包括養育小孩從出生到大學畢業的「陽春價」,不學才藝、不補習,小學到高中都念公立學校,大學念國內私立學校(國立大學很難考上),所粗略估計出的金額。
當然,以「想要」而言,如果希望妻兒過更好的生活,例如:栽培孩子學才藝、出國留學等,就得提高壽險保額,像是提高到1,000萬元。不過,更高的保額也代表更多的保費,需要仔細評估。千萬不要為了支付高額的壽險保費,而過度犧牲目前的生活品質,這本末倒置。
計算出700萬元壽險保額,該怎麼投保?以這位水電行老闆為例,他的家庭責任只到房貸繳完、孩子讀完大學為止,期間正好是20年。因此,他不必買終身壽險,只需要購買1張20年期的定期壽險,保額700萬元就足夠了。
定期壽險的優點是「低保費、高保障」。20年內,水電行老闆可以儲蓄與投資,以累積財產。20年後,房貸還清了,孩子也差不多完成大學學業,可以自力更生。如果到時候老闆身故,還有過去所累積的財產可供妻子度過餘生。
我們再來看另外一個例子。一位企業老闆負責經營公司,老闆娘當貴婦不用上班,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擁有5間豪宅,而且沒有任何貸款。「可變現淨資產」有銀行存款7,000萬元、上市公司股票,淨值約99億元,再加上已投保的終身壽險保額3,000萬元,合計100億元。
這位企業老闆肩上的「責任總額」是多少呢?如果同樣以每位未成年小孩300萬元估算,基本教養費共約900萬元,因為沒有其他未繳的貸款餘額,所以「責任總額」為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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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會隨時間遞減,買定期壽險優於終身壽險
這位企業老闆擁有的「可變現淨資產」為100億元,就算是他突然身故,已經足以負擔未成年子女未來的教養費。因此,他沒有未了責任總額(詳見表4-3),自然也沒有再投保壽險的需要(高資產族可能利用壽險節稅,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也許有人認為,只要有能力,為什麼不乾脆買終身壽險呢?以便讓家人持續擁有保障不是很好嗎?這是因為終身壽險雖然能終身有效,但是,保費也相對高昂。以遠雄人壽的終身壽險為例,40歲的民眾投保「終身壽險」保額500萬元,女性年繳保費為16萬9,000元、男性高達19萬3,500元(詳見表4-4)!
想一想,你身邊哪個背房貸、養小孩的40歲上班族,有能力年繳17萬元~19萬元的保費,又不會影響生活品質呢?更重要的是,要連續繳20年喔!總繳保費分別是338萬元與387萬元,這大概只有企業大老闆才有能力負擔。
終身壽險的保費非常貴,偏偏許多人都有買,只是保障額度非常少,例如只有30萬元、50萬元,遠遠小於未了責任總額,根本無法滿足遺屬需要的保障。
人壽保險是要解決「走得太早,責任未了」的問題,沒有責任、身故不會導致家庭經濟上的損失,就不需要壽險。別忘了,房貸會愈還愈少、兒女會愈長愈大,將來也會有能力賺錢養活自己。既然責任會隨著時間遞減,當然也不需要「終身」的壽險保障。
如果你有壽險需求,買的卻是「不足額」的終身壽險,代表你買錯保險了。改用小錢買足額的「定期壽險」,讓保額足夠覆蓋未了責任總額,才是最有效益的做法。
如果你真的有能力每年付出17萬元~19萬元的保費,我還是建議,只在需要保障的期間購買足額的定期壽險,多出的預算就拿去投資,也能累積可觀的資產。
例如40歲男性,有能力支付每年19萬3,500元的費用。其中3萬6,600元投保20年定期壽險,其餘15萬6,900元拿去投資,以年化報酬率6%試算,20年後可以累積到約611萬元。如此一來,就算定期壽險在20年過後失效了,但是,這段期間靠自己累積到的611萬元,仍然可以當作給家人的保障,或是作為其他的運用,例如:
創業、換屋、繼續投資等,視需求靈活運用。這可能是許多喜歡買終身壽險的保戶不曾思考過的方向,提供給讀者參考。
除了身故之外,壽險還有另外一個理賠條件,就是「完全失能」(《保險法》過去稱為「完全殘廢」,例如全身癱瘓、雙眼失明等,2018年6月修法後已經修改用詞),這是很多人忽略的保障。
像是投保500萬元定期壽險,無論是疾病或意外而導致完全失能,可以獲得一次理賠金500萬元;假設聘請外籍看護每個月花費2萬2,000元,500萬元也足夠聘請看護227個月,等於18年又11個月,可以大幅減輕家庭財務的負擔。不過,如果已經以完全失能申請壽險理賠,代表這張保單已經履約,未來被保險人身故則不能再次申請理賠。(本文摘自《高效率理財術 教你存滿1000萬》第4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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