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葵時常被大家問到:如果勞工在尚未符合請領年齡前就死亡,那麼他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的退休金該怎麼辦呢?
別擔心!絕對不會充公或是領不到。可由勞工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小提醒:必須在勞工本人死亡當日起10年內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提出申請,超過10年以上即無法請領。
那麼由勞工遺屬為請領人,請領人的順位是什麼呢?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姊妹。
同一順位的遺屬有2人以上時,應共同具領,如尚有未具名的其他遺屬者,由具領的遺屬負責分配。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時,由其餘遺屬請領。前述遺屬如有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
若是為遺囑指定請領人,要如何分配?
遺囑指定請領人有2人以上時,應共同具領;遺囑載有分配比例者,請領人應於領取後自行分配。
前述遺囑指定請領人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勞工以遺囑指定非順位遺屬之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時,如有民法第1223條規定特留分之情形,致請領人有數人時,應共同具領。
若遺屬已辦理拋棄繼承,能不能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
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請領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要準備的資料為:
1.勞工退休金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申請書及收據。
2.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或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應包含非現住人口及詳細記事)。
3.請領人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其證明身分關係的相關戶口名簿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應有詳細記事)。
4.遺囑指定請領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遺囑影本(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同」並簽章)。
5.申請人如為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並應檢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的戶口名簿影本。
萬一遺屬不知道可以申請,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怎麼辦?
本文獲「勞工保險局」授權轉載,原文:勞工在尚未符合請領年齡前就死亡,那麼他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的退休金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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