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張姓女襄理,被檢方指控挪用客戶款項超過 10 餘年、金額超過 1.5 億元,立委賴士葆今 (9) 日表示,國內銀行挪用盜領案不斷發生,直指金管會罰太輕,建議應該盜用多少錢,就對總行開罰盜領金額 10 倍;金管會顧立雄對此表示,立院已經修法大幅提高銀行罰鍰,金管會將要求銀行嚴格落實內稽內控。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張姓女襄理,因為夫家公司週轉不靈,仗著客戶對她信任,不會積極查帳,利用職務之便,擅自填寫提款單,盜領客戶現金,10 年內盜領高達 1.5 億元,直到 2018 年 4 月間,有客戶發現存款短少向銀行反應才東窗事發。目前金管會除了將追究華南銀是否內控失靈外,檢方也將追查內部是否有共犯協助掩護犯行,並凍結相關人帳戶,清查資金流向。
針對此案,賴士葆今天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國內銀行挪用盜領案不斷發生,為了拚業績總行就睜一隻眼、閉一眼,導致內稽內控嚴重失靈,「銀行敢這樣幹,就是因為金管會罰太輕」,這類案子金管會不能只是罰幾百萬,應以盜領金額、然後重罰 10 倍,銀行才會怕。
顧立雄強調,立法院已修法,大幅提高銀行罰鍰,目前銀行法最高罰鍰金額也從 1000 萬提高到 5000 萬,金管會非常重視此問題,有關行員或理專盜領事件,也將從制度面上去改革。
顧立雄進一步表示,日前有招集銀行說明一些實務作法,也函請銀行公會,例如嚴格要求,客戶不得將印章等交給銀行理專保管等,過去金管會沒有一整套要求,現在有一整套要求,「如果銀行這部分沒有做到位,進而發生盜領的事件,等於銀行對金管會的要求置若罔聞,我們就重罰。」不過賴士葆仍認為罰則太輕,重罰才會有效果。{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