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個月的穩定收入有十萬元,每個月可以從中撥出三萬元作投資。而目前我與女朋友即將在二年內結婚,她的收入狀況與我相當。是不是兩年後投資的部分可以拉高一倍讓資產累積的速度更快?老師這樣的想法有沒有什麼問題?」
有個學員忽然傳來這樣的訊息,希望能提供一點經驗做為參考。我回覆:「你的投資資金是依照收入的比例來投入,還是扣除生活用途後的剩餘資金?」
「我沒想過,只知道每個月目前都可以有三萬元作為投資資金,一部份定期定額買進0050,一部份則是投入海外ETF市場,兩種資金區分有什麼不一樣?不都是三萬?」
我說:「並不是喔,前者有強迫性投入的性質,而後者是用完之後的剩餘資金拿來投入。後者會發生一種狀況,當月若有額外支出時原本的投資計畫就會被迫變更。」
「另一方面來講,一開始有說到打算二年內結婚而你的盤算是婚後合併太太的收入總額進一步拉高投資金額,這件事情有許多不確定性,像是婚後要不要準備買房子、太太會拿多少孝親費回老家、家庭的帳戶歸誰管、投資怎麼買誰決定、婚後一起生活支出的比例估算等,零零總總的問題會讓計畫執行出現變數,若雙方都有共識每月的薪資入帳後就立即撥出多少金額投資,那問題就不大。若雙方的共識是每個月剩餘多少再討論當月怎麼投資,原本的計畫就不見得能預期執行。」
「嗯,老師我並沒有仔細想過結婚後的分配問題,只是單純計算合併後的收入可以讓投資的金額擴大,婚後在目標的優先順序上會進行調整。但事先將資金依比例投入會比較好嗎,一般不是常聽到投資要用支出後剩餘的錢?」(家庭資金帳戶管理,可參考:多帳戶打造理財現金流)
先付錢給自己,強迫建立儲蓄習慣
年輕時要積極讓資產部位增長,建立強迫儲蓄的習慣是必要的。人大多有追求享樂的天性,年輕人之間甚至有月光族(每月收入都花光光)的現象產生,手中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要儲蓄很困難。
既然將投資視為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當然這筆錢要優先從薪水中扣除,每個月只花扣除後的剩餘收入,這樣一來就算花光了,投資的部位一樣有達成目標。
這跟儲蓄險類似,每個月強迫支付,無法按時支付會有合約問題,儲蓄險有業務幫忙提醒繳款,要達成目標相對容易。可是投資這件事情能否持續都取決在自己身上,要幫自己設計一個「優先支付給自己的重要目標」的作法,才能確保目標達成。
用剩餘資金不是不行,只是當手上有錢時容易受到外界誘惑,看著廣告心理長點草出來,意志力動搖下錢就不見囉!所以幫自己設計一個優先支付的目標是很有效的作法。
手上錢不多,可抑制無謂消費
從另一個角度看,當手中可用的錢比實際收入少時會自然而然的降低消費的慾望,讓你去思考怎麼運用這些資金來達成其他目標。生活中經常會有這樣的經驗,一不小心買下想要的東西而不是必要的東西。
兩者的差異在於:
想要─沒有也不會對生活造成影響
必要─沒有會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或無法完成特定事務
至於再更進一步的控制支出,則可稱為計畫性消費(可參考:計畫性消費幫你精省開支)
當我們手中的資源匱乏時,資金運用上會傾向於往「必要」性購買移動,這其實是個好現象,物品如果用不到買了也是一種浪費,網路上常見到許多物品的拍賣介紹是「少用如新」、「買了發現不合用」,這就是買了「想要」的東西,代價是出售時折損了25%~30%的價值,這個代價其實也不低。
金錢規劃時多注意以下兩個原則:1.先付給自己的重要目標、2.儘可能買「必要」的物品。你也能成為自己金錢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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