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剛好繞到IKEA想買個桌燈,沒想到逛著逛著,居然讓我看到個面熟的影子。走近一看,這不是失聯好一陣子的小棠嗎?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說「怎麼這麼巧,你也來這裡逛家具呀!」
小棠看到我,驚喜地一笑,「怎麼這麼巧,我來幫屋主挑個地墊回去。」看小棠行程不趕的樣子,拉著他,我們到IKEA餐廳找了個位置休息,剛好吃吃點心,聊聊近況。
右手拿著叉子,插著來這裡必點的瑞典烤肉丸,我邊吃邊問著小棠「你最近到底在忙些什麼?怎麼一個月不見人影」只見他無奈一笑「上課,考試呀!不然還能做什麼呢?」
「考試?」我有點疑惑。
「對呀!你忘了我做哪行了嗎?自然是去考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啦!」
小棠這樣一說,倒是勾起了我的記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專法),從今年6月27日開始實施,當中規定了租賃住宅服務業,必須設置專任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也就是如果當過渡期一過,公司都還沒有人上完課考到資格,就算是非法從事包租代管相關業務。
「聽說很難報不是?圈子裡,大家都說,搶報名跟搶演唱會門票一樣不容易?」既然難得碰到個當事者,讓我不禁想問問,前陣子的傳言,到底有幾分真實性,又為什麼,明明有2年過渡期,大家卻都在搶梯次報名?
只見小棠回憶起8月多報名前的輾轉,說著自己的「搶票經歷」。
原來,自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開始報名開班授課,那時小棠心想,台北報名已經報到10月,他想,或許其他縣市的有當月考試的名額,於是選擇先不報名。但沒想到悲劇來了,六都查了一圈下來,他發現只有一個比一個滿的班,最誇張的是台中市,甚至當下已經報到了12月。當他覺得苗頭不對,回頭想報名台北的班次時,剛剛還10月份的班次卻硬生生的,又往後排了一個月。
這時他想起,新北市的報名規範和別人不一樣。說是每月月初開放現場報名,也就是只要搶到名額,那麼他還是有機會在9月份上課。正當小棠打著如意算盤,打算報名日當天,下星期一一早就衝到板橋報名,但沒想到星期五快下班前,網站卻突然公告了「自即日起開始報名」,且居然是用傳真報名方式。
先不說,工作人員當時都下班了,連個公告確認對象都沒有,更別說每班才33個名額,誰知道誰的報名傳真優先順序?儘管如此,不願放棄機會,小棠還是急急忙忙地把報名表和資料傳真,連同費用一起轉帳。
星期一,為了心安,小棠仍一大早就衝板橋,打算現場確認個明白。但本想說9點開始上班,8點初已經算早,但來到4樓才發現,原來很多人跟他想得一樣。後來,由於現場人員優先辦理,小棠順利的報到名,才總算鬆了一口氣。
聽完故事,我搔搔腦袋,向小棠問出心裡的疑惑「去考證照的,到底都是哪些人呀?怎麼那麼多人急著考證照,畢竟市場真的有那麼多的需求嗎?」
小棠喝了口水,他說,就自己觀察,現在去考證照的大概是4種人:
第一種,6/27前,公司本來就有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這個營業項目,且有經營包租代管業務,6/27後也有依法增設租賃住宅代管業及租賃住宅包租業這兩個營業項目。雖然法令上有2年的時間去補這張牌,但重點還是在於了解第一手法令內容。畢竟,連客戶問自己如果都不懂,那談什麼專業呢?
第二種,原本私底下包租許多房子在做當二房東的人,如果6/27租賃專法上路後,還是想繼續以此為業,就得考證照、開公司,讓「二房東」這行為合法化。
第三種,好歹內政部號稱包租代管每年商機上看百億,既然政府鼓勵,且有利可圖,自然也吸引了一票想搶進的人。
第四種,說起來倒是有趣,他們本業可能跟房地產業毫無關係,只是因為想增加額外收入,所以才接觸這塊。現在市場上不是很多開課老師,鼓吹大家去當二房東嗎?上課嘛,總是說的多簡單又多好賺,但可能連自己也不全然了解租賃專法的最新規範。於是,學生花了3、5萬上完二房東課,有一些認真點的,自己研究後發現:不對呀!原來現在要當二房東,得先考照後開公司。既然心動了,錢花了,頭也洗一半了,於是,也只好急急忙忙地來報名課程,想了解法規內容。
其實話說回來,這波包租代管業的推廣以及內容改革,除了租客,最大受益人還是政府。
全台灣最知名的二房東張小姐還沒出事前,政府不知道原來二房東有這麼多,這麼誇張的行為舉止。這次修法剛好把那些不繳稅的二房東給逼出來,也建立一套更保障租客的作業系統,讓房客及業者當前哨。誘之以利,驅之以罰鍰,不可謂不聰明呀!
編按:根據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網頁公開資訊揭露,目前該單位的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取得專業訓練與測驗10月、11月、12月均已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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