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保單諮詢問題
台灣癌症基金會代癌友問:聽說已有保險公司可以讓癌症病友再投保,請問是否正確?適合癌友投保嗎?
答覆整理:
目前小額終老壽險(保額上限30萬)對於發生過癌症,目前體況符合條件下,可再投保壽險。癌症病人最關心的健康保險,目前有一款定額給付住院醫療險(非實支實付),專供特定癌症病人投保。此款保險究竟給付內容如何?投保嚴格嗎?保費貴嗎?值得投保嗎?
誰可以再投保癌後住院醫療險保單?
根據該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約定,限12種原發性癌症的病友,投保時要據實回答要保書詢問事項,經保險公司核保通過後成立保單,要是不在12種原發癌內,或屬於轉移癌症就無法投保。
口腔及咽喉癌/胃癌/食道癌/大腸直腸癌/肝及肝內外膽管癌/胸肋膜氣管支氣管及肺癌/皮膚癌/乳癌/子宮頸癌/子宮體癌/攝護腺癌/甲狀腺癌
保障內容如何?
不限癌症住院治療,其他疾病、意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診療,或門診手術。給付項目有5項,但保單有免責期30天和1年的規定要特別留意:
(以投保最高日額2,000為例)
1.住院手術保險金 ➜ 定額給付6,000元/每次:生效日起有30天免責期,自第31日起享有保障。因意外傷害所致住院手術,不受免責期限制。
2.門診手術保險金 ➜ 定額給付2,000元/每次:免責期規定同住院手術保險金。
3.住院醫療保險金 ➜ 定額給付2,000元/每日:免責期為生效日起一周年,自第二保單周年日起享有保障,疾病或意外都一樣。
4.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 定額給付2,000元/每日:免責期規定同住院醫療保險金。另再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5.住院慰問保險金 ➜ 定額給付2,000元/每次:免責期規定同住院醫療保險金。同一次住院給付一次。
商品發行初期契約約定不理賠末期病人安寧病房,後來調增保費後可理賠安寧病房。此外,日間住院、日間留院約定不賠。
保費貴嗎?值得投保嗎?
分別以30歲和50歲來計算投保日額2,000元的每年保費,限期20年繳費保障至98歲,
30歲男、女分別為35,860、34,560元,
50歲男、女分別為44,360、35,840元。
此保單以癌症病人為保險對象,健康的保戶不會投保,因此屬於「危險已發生」、「必賠」保單,與保險不確定會發生、不確定何時會發生的「射倖性」相反,比較像癌症病人間的互助會。
保費設計確實高於健康保戶,給付項目和金額也顯著低於健康保戶能獲得的保障。因此發行公司特別在商品DM和契約條款上加註:「保費較一般相同保障商品為高,請審慎投保」。
發生癌症後的醫療需求除了癌症治療,也需要其他疾病、傷害的醫療保障,甚至長期失能需要療護、收入補償,甚至終身喪失工作能力、生活需人扶助照顧,經濟補償需求可能超過醫療負擔。
有癌後可投保的保單,值得各界嘉許,但實際需要與否,建議病人審慎評估。當然,趁健康投保及定期檢視診斷保險內容,仍然是最上上之策;亡羊補牢,畢竟難盡如人意。
本文獲「Goodins好險在這裡」授權轉載,原文:癌後能買醫療險,保障內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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