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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扭傷,算不算意外?

大仁在上一篇《腳扭傷,意外險會理賠嗎?(1)》,介紹意外險的三大要件,還沒看的朋友建議先看過。接下來這篇就要正式說明「腳扭傷是否為意外事故」。

開放性傷口、閉鎖性傷口

傷口主要分成兩大類,依照皮膚或黏膜是否受損做為判斷標準。

【開放性傷口】:擦傷、切傷、穿刺傷等等,在皮膚表面看得到傷口的,也就是所謂的「外傷性」。
【閉鎖性傷口】:扭傷、挫傷、脫臼等等,皮膚表面沒有傷口破損的。

這下子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扭傷跟挫傷」都一樣是閉鎖性傷口,但扭傷卻被說不賠?差異到底在哪裡?

挫傷是皮下血管出血,也就是所謂的「瘀血」。為什麼保險公司有時候會要求寫「挫傷」才理賠?因為挫傷通常是遭到「撞擊後」所產生的,不管是自己跌倒或是撞到外物,都有可能產生挫傷。但「扭傷」大多是自己走路或搬重物所致,所以通常拒賠的說法是:「這是你自己扭到的,這樣不具外來性,所以不賠」。

這樣的說法是否合理呢?

當然不合理!接下來大仁用幾個例子讓你知道,扭傷是符合外來性,符合意外的!

頭轉,轉到頭斷掉

在上篇大仁最後留下一個問題,「頭轉,轉到頭斷掉,算不算意外?」從意外險的三個要件來看吧!

(1)外來性:快速旋轉下失去重心扭到頭,最後脖子承受不住斷掉。這邊的外在原因,就是「地心引力」。

如果沒有地心引力的存在,大家想像一下太空人漂浮在太空艙的情況,在無重力的情況下會「脖子承受不住斷掉」嗎?(還是可能有啦!例如忽然到一個重力一百倍的星球,可能下去的瞬間全身骨頭就斷掉了)

所以「地心引力」就是外來性。

(2)突發性:生死一瞬間,扭到頭絕對具有突發性。

(3)不可預料性:沒人預料到頭轉下去就掛了。

腳扭傷的外來性,就是地心引力

先試著想像一下,一般人腳扭傷的狀況應該是「走路→重心不穩→扭到」這樣的順序。

那再想像第二種情況,「有人爬牆跳下來,踩到地板的瞬間,重心不穩,造成小腿骨折」。如果你認為這樣是意外,那麼這跟走路腳拐到,差異在哪裡?

一般人走路頂多離開地面15公分,從高處跳下來可能有兩三公尺。為什麼兩三公尺的你就覺得是意外,15公分的就不是意外?難道「兩三公尺」就有外來性,而「15公分」就變成沒有外來性?

再舉個例子,「不小心墜樓死亡」絕對是意外事故。那請思考一下「墜樓死亡」這件事情的「外力」是什麼?是地面自己跑過來撞人嗎?還是人跑去自己撞地面?如果不是地面「主動」跑過來撞人。也不是人「自己想要」去撞地面。那麼到底是「什麼力量」造成死亡的?

看到這邊你應該會發現,什麼「腳扭傷不具備外來性」這種說法禁不起考驗。因為腳扭傷的外來性就是「地心引力」。

一般人走路重心不穩,通常只是扭傷。但兩三公尺跳下來不穩,可能就是骨折了。這邊受傷的原因,不是什麼撞擊力量,而是地心引力所造成的反作用力。如果還是不清楚,你就想像一下:在海中「雙腳假裝走路」,在腳不碰到地板的情況下,請問你可能扭傷嗎?

結論

所以不管是「頭轉扭到頭」還是「爬牆跳下來扭到腳」,甚至是「走路拐到」,都應該符合意外險的理賠範圍。

所以不要再聽什麼「腳扭傷是自己造成的,所以不賠」這種說法。扭傷跟挫傷一樣,都是屬於閉鎖性傷口,不用特地去請醫師改診斷書,請直接以扭傷去申請理賠即可。

下一篇大仁將介紹常見的「拉傷」是否為意外的分析說明。

本文獲「淺談保險觀念」授權轉載,原文:【意外險爭議】(2)不用寫挫傷,腳扭傷就是意外

作者簡介_保經大仁

我是大仁,現為臉書《淺談保險觀念》粉絲團版主。專注研究保險法學,處理實務理賠爭議。擅長以風險管理的思考角度,傳遞淺顯易懂的保險觀念。

希望能夠分享所學,讓台灣的保險觀念,往好的那個方向前進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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